面對違法行為,執法人員壹味的訓斥和暴力處罰,未必能達到治理的目的。蘇霍姆林斯基曾說:“有時寬容所帶來的道德震撼比懲罰更強大。”相對於剛性執法,柔性執法以最貼心、最溫情的方式發出適當的提示,最終實現自覺守法。盧曉並沒有粗暴地攔截並給路上違章的車主開罰單,而是用他甜美的聲音溫柔地提醒車主自覺遵守規則,註意道路交通安全。幽默的話語有效緩解了執法人員與違法車主之間的緊張氣氛,使得整個執法過程順利進行。換壹個更容易被接受的溫馨提示,會潛移默化地影響車主的思想,讓車主發自內心地遵守交通法規,增強他對同樣的社會規則的認同。
如果我們能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我們就會減少和避免壹些沖突。道路交通違章不壹定是車主故意造成的,也可能是因為他不太了解某壹路段的具體規則,或者是他有急事要辦。對於這樣的情況,我們應該多壹些理解和寬容。他們不是故意違反交通規則,卻因為壹次意外失誤,被執法人員暴力執法,開出巨額罰單,實在讓人心寒。在我國,執法人員暴力執法引發的安全事故不在少數,令人深思。社會在進步。執法方式是否應該與時俱進?
柔性執法克服了以往執法中的單壹性、剛性和機械化,順應了人們需要尊重、肯定和自我實現的心理特點,體現了現代法治的價值取向。柔性執法也給城管註入了溫度,而不是冷冰冰地開罰單。依法辦事是執法人員必須始終堅持的原則。如遇嚴重惡意違規或無理取鬧者,執法人員不必過於擔心,可依法處理。只有剛柔相濟,才能更好地治理社會。
剛性執法和柔性執法相結合,更容易被公眾接受,更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