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標誌設計的四種形式:
1,具體表現形式:利用豐富多彩的自然素材進行歸納加工,用生動形象的圖形描述聯想空間特征。
2.抽象表現形式:以簡單的點、線、面為主體,進行重復、漸變、對稱、發射、突變、和諧、平衡、加減、借用、回轉、分解、組合。
3.文字的表現形式:企業、品牌都叫材料,意圖改變文字或字母的空間、結構、筆畫、形式、形態;以企業、品牌名稱的前綴為素材,有單前綴、雙前綴、多前綴等表現形式;以企業和品牌名稱的組合及其前綴為素材,兼顧前綴形式造型效果鮮明、名稱logo訴求直白的優點。
4.綜合表現形式:由純文字表達聲音、字體符號結合字體、純圖形組成的綜合符號,兼顧文字描述和圖形表達,具有視聽同步的優勢。
二、構成標誌設計的三個因素:
1,logo名稱:這個名稱不僅會影響產品未來在市場上的流通和傳播,還會決定logo的整個設計過程和效果。確定標誌名稱應遵循“通順、好聽、好記、好看”的原則,並具有獨創性、時代感和美的聯想。
2.標誌圖案:各國的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或者相同、近似的,不能作為商標圖案。國內外規定的壹些特殊標誌,如紅色“十”、民航標誌、鐵路路徽等。,不能用作商標圖案。另外,在以動物形象作為商標圖案時,要註意不同民族和國家對各種動物的喜愛和禁忌。
3.標誌色彩:使用的色彩應能充分表達形式、色彩和質量三個基本要素的特征。常用的三原色(紅、黃、藍),純度較高,會更容易吸引人的註意力。
三、標誌設計的制作過程
1.充分了解市場,做好調查分析。
2.提煉logo結構,挖掘相關圖形元素。
3、符合企業,主次重點明確,避免墨守成規或大眾化。
4.對標誌的圖紙、尺寸和線條進行合理的修正。
四、標誌設計的基本要求
1,盡量選擇簡單的圖形、線條、色彩。
2.力求構思巧妙獨特,達到形式美觀的視覺效果。
3.圖形要有藝術性,讓人過目不忘。
4.當logo應用到其他媒體上,應該可以很好的實現。
五、標誌設計的發展趨勢
1,立體造型應用廣泛:logo更加立體。
2、材質和光澤的運用:標誌擺脫了以往純色填充的束縛,材質和光澤更加豐富。
3.復雜生動的形象:標誌設計的對象更具藝術性和表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