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朝時期,民間樂府民歌以時間序列的形式出現,如《子夜四時歌》、《從軍轉五更》、《中秋柳歌》等。從這些可以看出後世廣為流傳的幾個傳統曲調的結構原理,如《四季》、《五表》、《十二月》。隋唐時期,越來越多的民歌被選錄提煉,成為說唱和歌舞表演的壹部分,稱為曲子,也是小調體裁的早期形式。宋元以後,隨著中國城市經濟的日益繁榮,小調進入了全面發展的成熟階段。壹方面,許多從農村傳入城市的民歌,經過藝人的演唱和加工,成為小調的壹部分。另壹方面,興起於元代的小令、三陶為了迎合市民的需要,逐漸與嚴謹的南北曲分道揚鑣,成為通俗易懂、流暢優美的小曲,至今仍保留著曲牌的名稱。這部分小曲並入小調,使之更加豐富多彩。明清之際,在壹些學者中重新興起了編纂民歌專集的潮流。據統計,清中葉已刊刻的流行歌曲有6044種(見劉福、李嘉瑞:《中國流行歌曲總表》)。大部分屬於小流派。最有影響力的期刊是《霓裳羽翼》、《白雪公主的遺產》、《南北時尚小調之花》、《廣式》、《劉悅》。?
小調分布廣泛,幾乎覆蓋了中國所有的漢族地區。其中,黃河下遊的山東、河北和長江下遊的江蘇在數量和類別上更具代表性。
在小調的傳播過程中,其曲調因演唱者的個性、審美習慣、新詞、唱法不同而有不同程度的變化,從而形成不同的變體,蘊含著不同的情感和表現。比如《孟姜女》、《梳妝臺》、《十杯酒》、《哭泣的七七》等。,兩者彼此保持著衍生關系,並形成各自的歌曲,各有特色。壹般來說,壹個小調流傳越廣,持續時間越長,它的變體就越多;而且各種變體與原曲的關系有遠有近,復雜多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