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最關心的是註冊資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運代理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國際貨運代理的最低註冊資本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從事國際海上貨物運輸代理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人民幣;
2.經營航空國際貨運代理業務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00萬元人民幣;
3.陸路國際貨運代理業務或國際快遞業務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200萬元人民幣。從事其中兩項或兩項以上業務的,註冊資本以較高者為準。但目前以xx國際貨運代理為首的公司註冊資本壹般為500萬元,具體事宜也可在註冊前咨詢當地監管部門。
其次,設立國際貨運代理公司所需的條件。
設立國際貨運代理公司,需要有與其從事的國際貨運代理業務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固定的營業場所和必要的業務設施;和穩定的進出口供應市場;此外,還有符合要求的註冊資本、章程和業務範圍。
關於業務範圍,我在這裏稍微說壹下,因為國際貨代公司涉及的業務範圍很廣,包括報關、訂艙、空運、海運、多式聯運、包裝、倉儲、國內物流等等。因此,在填寫經營範圍時,可以將公司的經營範圍填寫為集貨、訂艙(包括租船、租船、租船)、托運、倉儲、包裝;貨物監卸、集裝箱裝卸、分撥、中轉及相關短途運輸服務;和國際貨運代理業務。
這裏需要註意的是,有些經營領域需要相關證明和備案後才能正常經營,比如道路貨物運輸和無船承運。所以在填寫公司經營範圍時,要確定自己是否有這方面的業務。如果有這方面的業務,需要獲得相關部門的許可,才能正式開展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