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公室。
負責起草年度工作計劃;協調權限內各部門、各單位的工作;督促檢查團委、常委會和書記辦公會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負責文秘、信息、信訪、保密、檔案和接待工作;負責行政事務管理;指對直屬單位政務和省內共青團青年問題的調查研究。
(二)組織部(黨委)
指導共青團基層組織、團幹部和團員隊伍建設;協助管理團中央委員、後補委委員、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委員、學聯委員、省青工委委員;協助黨組織管理市(地)級組織的領導幹部;辦理市(地)級團代會的審批手續;負責省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工作。負責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3)宣傳部門。
組織和指導全省團員青年的思想教育和全省組織的文化活動;培養、樹立和宣傳全省各條戰線的優秀青年模範;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省共青團和青年工作的宣傳報道;協助和組織編寫青年教育的政治理論教材和文學作品;指導全省青少年活動陣地建設。
(4)統戰部(聯絡部)。
指導基層組織開展統戰工作,做好全省各界青年愛國統壹的團結教育;負責全省青年外事工作,接待外國和海外青年來訪,組織與外國和海外青年組織的交流活動;負責省青聯的日常工作。
(5)權益部。
組織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組織開展青少年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協調社會各界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負責城市社會組織的相關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省文明青年社區創建工作,協助管理社區青年事務。
(6)青年工業部。
指導省內企事業單位圍繞提高青年職工的思想道德素質、文化技術素質和經濟效益組織工作,組織青年職工參加各種形式的生產經營管理、崗位開發、教育文化活動;負責省青年企業家協會的日常工作。
(7)農業部。
指導全省農村團員青年學習文化和科學技術;組織和指導農村團組織和團員實施國家“星火”計劃,提高農村科學技術應用水平,發展農村經濟;組織青年開展植樹造林;組織全省舉辦各類科技服務協會,開辦培訓基地;負責省青年鄉鎮企業家協會的日常工作。
(8)學校部門。
組織和指導全省高校共青團的思想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實踐和科技活動;指導全省中學和中專學校的共青團工作;負責省學聯的日常工作。
(9)青年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指導全省少先隊工作,組織有利於少年兒童健康成長的活動;辦理本省兒童工作的有關事宜;抓好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建設;負責存少工作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