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官的金太郎撿到了壹個錢袋(裏面有3兩金)。從錢袋中的書簡發現是小柳町大工(木工)吉五郎丟的。就找到吉五郎要把錢袋還給他。吉五郎自認是江戶人(好爽,大氣),不差錢,已經丟了的東西就不能要了。而金太郎也自認是江戶人,不占不義之財,壹定要還給吉五郎。壹個要還,壹個不要由此而產生了爭執。
這頁的就是描述撿到錢包的金太郎,找到吉五郎返還錢包時兩人的對話和爭執。
此故事的結局是:兩人爭執不下找到官府(奉行所)裁決。裁判官大岡越前認為兩方講的都有理,就裁定平分錢袋的錢,但3兩是單數,無法平分,因此大岡就自己拿出壹兩金,湊成4兩,金太郎與吉五郎平分,壹人二兩。但實際上金太郎撿了3兩只得二兩,少了壹兩,吉五郎丟了三兩只拿回了二兩,也少了壹兩,而判官大岡也平白的從自己的口袋裏少了壹兩。三方都比預期少了壹兩,所以故事的題目就叫“三方壹兩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