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的職能包括的內容如下:
1、價值尺度,是指貨幣充當衡量商品所包含價值量大小的社會尺度。貨幣之所以能執行價值尺度職能,是因為貨幣本身也具有價值,因而能以自身價值作為尺度來衡量其他商品所包含的價值量。
2、流通手段,流通手段的職能是貨幣作為商品交換的媒介,即購買手段的職能。其主要特點是在商品買賣中,商品的讓渡和貨幣的讓渡在同壹時間內完成,通俗地說是壹手交錢、壹手交貨。
3、貯藏手段,貨幣退出流通領域作為社會財富的壹般代表被保存起來的職能。貨幣作為貯藏手段能夠自發地調節流通中的貨幣量。
4、支付手段,支付手段是隨著商品賒賬買賣的產生而出現的。
5、世界貨幣,世界貨幣是隨著商品生產和交換的發展而產生和發展的。
貨幣的基本含義:
關於貨幣的本質仍然存在大量的爭論。經濟學的貨幣概念五花八門,最初是以貨幣的職能下定義,後來又形成了作為壹種經濟變量或政策變量的貨幣定義。傳統上,貨幣定義主要有以下幾種:
1、人們普遍接受的用於支付商品勞務和清償債務的物品;
2、充當交換媒介,價值、貯藏、價格標準和延期支付標準的物品;
3、超額供給或需求會引起對其它資產超額需求或供給資產;
4、購買力的暫棲處;
5、無需支付利息,作為公眾凈財富的流動資產;
6、與國民收入相關最大的流動性資產等等;實際上,上述6條都屬貨幣的職能定義。
最新的貨幣理論認為貨幣是壹種所有者與市場關於交換權的契約,根本上是所有者相互之間的約定。吾以吾之所有予市場,換吾之所需,貨幣就是這壹過程的約定。
這壹理論能夠經受嚴格證偽和邏輯論證,解釋所有貨幣有關的經濟學現象,並為所有的經濟學實踐所檢驗,為幾百年的貨幣本質之爭劃上了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