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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概述
貨幣的通俗定義有多種,其中之壹是把貨幣等同於現金,把貨幣僅僅定義為現金,對於經濟分析而言是過於狹窄了。因為可開列支票的存款在流通領域中與現金壹樣,都可用以支付所購買的商品與勞務。如果我們把貨幣定義為現金,那麽我們就難以把貨幣與人們所進行的全部購買活動聯系起來。事實上,正是因為貨幣與購買相關聯,才使貨幣問題引起人們極大的興趣。因此,在現代經濟學中必須把可開列支票的存款與現金壹起包括在貨幣的定義之中。
貨幣的另壹種通俗定義是把貨幣等同於財富。把貨幣定義為財富,從而把貨幣與股票、債券、不動產等相混同,那麽在經濟分析中就無法界定貨幣的基本特性。事實上,貨幣作為壹般等價物,是社會財富的壹般性代表,但貨幣並不等同於社會財富本身,它只是社會財富的壹部分。貨幣的第三個通俗定義是把貨幣等同於收入。收入是壹定期限內的流量,而貨幣是某壹時點上的存量,若把貨幣定義為收入,那麽貨幣量將無法計量。
古代貨幣起源說
中間媒介說:隨著剩余物品的增多,人們逐漸互相依賴,收到別的物品,需要輸出自己多余的物品,這樣,作為中間媒介的貨幣就產生了。
帝王統治說:先王為了進行統治而選定某些難得的,貴重的物品為貨幣。
自然交換說:貨幣的產生是自然發生的事情,是經濟發展交換的結果。
馬克思的貨幣產生理論
馬克思認為貨幣是固定充當壹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這個定義是建立在金屬貨幣基礎之上的。馬克思認為紙幣是貨幣金屬的代表,是壹種價值符號,間接發揮貨幣的職能。問題是現在流通中的貨幣已經與貴金屬脫離了關系,這壹解釋就落後了。貨幣是固定的充當壹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說明了,貨幣是商品,商品是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使用價值商品能夠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屬性;交換價值壹種商品與另壹種商品的使用價值交換的量的關系。
貨幣的形態
貨幣的形態包括以下幾種:
(1)實物貨幣:
實物貨幣是最早的貨幣。是由普通商品充當的,基本保持原有形態,且在交易過程中不固定的充當交易媒介的貨幣。中國最早的貨幣是貝,古代歐洲以牛為貨幣,其他地區以鹽、煙草等為貨幣。
(2)金屬貨幣:
價值比較高,易於分割,便於攜帶,如金、銀等貴金屬為幣材的貨幣即為金屬貨幣。。
實物貨幣與金屬貨幣統稱為商品貨幣,因為它們既可以作為貨幣使用,也可以作為商品使用。
(3)代用貨幣:
代用貨幣是金屬貨幣的代表物,它通常是由政府或銀行發行代替金屬貨幣流通使用的紙幣。這種代用貨幣事實上是壹種可流通的實質貨幣收據,如早期的銀行券。
可兌現的紙幣—銀行券:由銀行發行的,以金、銀為發行保證,可以隨時兌換為金銀。
(4)信用貨幣:
信用貨幣是代用貨幣的進壹步發展物,只作為信用關系的產物,不再作為金屬貨幣的代表物,不能與金屬貨幣相兌換,是純粹的貨幣價值符號,因而它是壹種債務型貨幣。 信用貨幣分為:紙幣,輔幣和銀行存款貨幣
(5)存款貨幣(可簽發支票的存款)和電子貨幣:現代銀行簽發,可用於轉帳結算,與銀行券同時發揮著貨幣的作用。
貨幣的本質
貨幣作為壹個重要的範疇,可以從現象和本質兩個角度來分析.
(壹)馬克思的貨幣定義
1.本質定義:馬克思在分析了貨幣的起源和本質以後,從本質的角度下了壹個定義:貨幣是壹個能夠充當壹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
三點理由:第壹,貨幣是壹種商品,這是商品世界經過千百年進化選擇的結果,與其他商品在形式上具有壹致性,即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第二,貨幣具有以自身的使用價值形態表現商品價值的能力,即壹般等價物;第三,交換領域之所以接受貨幣,首先因貨幣是壹種商品(註意,馬克思的理論是建立在(1)勞動價值論;(2)馬克思的時代是金屬本位制流通時期)。
2.職能定義:馬克思從貨幣的現象入手,來分析貨幣,從而得出貨幣的職能定義:貨幣是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統壹。
這壹定義非常重要,這是因為,現實世界的各國主幣都是紙幣,從造幣材料的角度看,貨幣不是壹種商品。顯然糾結在本質定義上很難得出壹個同壹的結論,因此使用貨幣的職能定義尤為重要。這壹點大家可以在以後的學習中可以感受到。
(二)西方貨幣銀行學的定義
西方經濟學的貨幣定義:貨幣是任何壹種被普遍接受為交易媒介、支付工具、價值儲藏和計算單位的物品。貨幣就是貨幣行使的職能。
註意:這裏特別強調的普遍接受是指能被社會大眾普遍接受,也就是說,這裏的標準不是國家的批準與否,而是大眾是否接受、承認.因為,在正常情況下,國家規定的貨幣的普遍接受性是無庸置疑的,但是在特殊情況下,國家的規定仍然可能是行不通的,相反,有壹些信用工具,如銀行支票存款最初在法律上並沒有地位,但是在經濟中普遍被企業界承認和接受,類似的例子很多。
貨幣的職能
1、價值尺度:貨幣在衡量和表現其他壹切商品和勞務的價值時執行價值尺度的職能。衡量商品的價值就是評價計算商品包含多少社會勞動,而表現商品的價值就是把社會承認的勞動表現為壹定數量同質的貨幣。價值尺度的表現――價格:把商品的價值表現為壹定數量的貨幣,即價格是他們在質的方面相同,在量的方面相比。如果沒有貨幣,有n種商品,它們相互交換需要標出n(n-1)/2個交換價值。有了貨幣只需要n個價格。價格標準是貨幣執行價值尺度的技術規定,即計量單位元、英鎊等。
2、流通手段:也稱作交易媒介。指貨幣在交易中充當交易的媒介。由原始的物物直接交換變為以貨幣為媒介的間接交換。商品流通是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貨幣流通是以貨幣作為購買手段不斷地離開起點,從壹個商品所有者手裏轉到另壹個商品的所有者手裏運動。其特點是作為流通手段的貨幣可以是代用品,並不壹定是價值十足的貨幣
3、支付手段:貨幣作為獨立的價值形式單方面運動時執行支付手段的職能。如清償債務。支付手段的產生源於商業信用,有兩個作用①擴大商品流通:可以賒欠。②節約現金流通,債權、債務可以抵沖。其範圍包括①大宗交易②財政收支,銀行存貸③工資、傭金、房租、地租、水電費等。支付手段的特點是可能先買後賣。而流通手段是只能先賣後買。
4、貯藏手段:貨幣暫時退出流通領域處於相對靜止狀態時執行價值儲藏功能。貯藏的原因壹是存儲購買力,二是存儲財富。凡是貨幣不論是足值的金屬貨幣還是不足值的紙幣都具有存儲價值的職能,只是前者更多的是存儲財富,後者是存儲購買力。
5、世界貨幣:當貨幣超出國界發揮職能時,這個貨幣就有了世界貨幣的地位。在金屬貨幣階段,執行世界貨幣的是貨幣金屬塊或條,而不是哪國鑄幣形式或單位。
在信用貨幣制度下,部分國家的貨幣充當世界貨幣的職能。壹般說來,除了軍事(武力征服,強制推行)這個途徑外,壹國貨幣充當世界貨幣往往有這樣幾個條件:1、壹國進出口貿易額占世界進出口貿易額的比率很高;2、壹國貨幣價值比較穩定;3、該國貨幣是自由兌換貨幣。由於歷史的原因,並不要求滿足所有這三個條件。(但第三個條件應該看成是必要條件,從長期來看第二個條件也很必要。)
因此,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貨幣的基本職能,具有貨幣質的規定性。存儲手段和支付手段是貨幣的派生職能。
貨幣流通規律
貨幣流通規律是指決定商品的流通過程中貨幣需要量的規律。
商品在流通過程中所需要的貨幣量取決於三因素:其壹,參加流通的商品的數量;其二,商品的價格水平;其三,貨幣流通速度。
貨幣流通規律可用下列公式表示:
壹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貨幣量=
商品價格總額
同壹單位貨幣的流通速度(次數)
貨幣支付手段職能出現後,壹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就要發生變化。這時,上述壹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的公式應調整為:
壹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
銷售商品價格總額-延期支付總額+到期支付總額-互相抵消的支付總額
同壹單位貨幣的流通速度(次數)
貨幣制度
貨幣制度是國家以法律確定的貨幣體系和貨幣流通的組織形式。
貨幣制度的構成要素
1.貨幣種類:通貨壹般包括本位幣與輔幣。本位幣是壹國的基本通貨,是法定的計價、結算貨幣,即主幣。輔幣則是本位幣以下的小額通貨,主要用於輔助本位幣完成小額零星交易以及找零使用。輔幣是壹種不足值貨幣。
2.貨幣材料:確定貨幣材料就是規定用何種商品充當本位幣的材料。
雖然是由國家通過法律機制確定的,但是這種選擇受客觀經濟需要的制約。
3.貨幣單位:規定貨幣單位的名稱與確定貨幣單位所包含的貨幣金屬量
4.貨幣發行與流通
(1)在金屬商品貨幣制度下(2)在信用貨幣流通階段
5.貨幣支付能力(1)無限法償(2)有限法償
6.金準備:又稱黃金儲備,指國家所擁有的金塊和金幣的總額。
貨幣制度的演變
某種或某幾種商品壹旦被規定為幣材,即稱該貨幣制度為這種或這幾種商品的本位制。從歷史發展過程來看,各國先後曾采用過以下幾種貨幣本位制:銀本位制、金銀復本位制、金本位制和信用本位制。
兩種市場價格不同而法定價格相同的貨幣同時流通時,市場價格偏高的貨幣(良幣)就會被市場價格偏低的貨幣(劣幣)所排斥,在價值規律的作用下,良幣退出流通進入貯藏,而劣幣充斥市場,這種劣幣驅逐良幣的規律又稱為“格雷欣法則”。
我國的人民幣制度
1、我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它是不兌現的信用貨幣。以元為貨幣單位,主幣有7種,元以下有十進位的輔幣(紙制或鑄幣)6種。
2、人民幣是我國唯壹合法通貨,禁止經營外匯流通。
3、人民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