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切準備就序後,男家鳴炮奏樂,發轎迎親。媒人先到,接著是新郎、伴娘、花轎、樂隊、禮盒隊。
女家在花轎到來之前,要準備好喜筵。姑娘要由母親或姐姐梳好頭,用絲線絞去臉上的絨毛,化好妝,謂之“開臉”,然後飾上鳳冠霞帔,蒙上紅布蓋頭,等待迎親的花轎。
花轎壹到,女家奏樂鳴炮相迎。迎親隊伍進入女家堂屋後,花轎落好,新郎叩拜嶽父嶽母,並呈上以其父名義寫好的大紅迎親柬帖。
接著是女家奏樂開筵。席間,媒人和新郎要小心謹慎壹些,因為中國民間有不少不成文的習俗,在新婚的三天裏,親腮好友中的平輩和晚輩青少年可以別出心裁地在媒人和新郎身上編演幾出小小的鬧劇,稱之為“洗媒”和“掛紅”(鄉下俗稱“賀新客”)。新娘的嫂子說不定會在盛給新郎的飯碗下層埋伏半碗辣椒面;新娘的妹妹會在斟酒時特別給姐夫抹壹把鍋底灰。對這些能增加歡樂氣氛的小鬧劇,媒人和新郎應該容讓——雖不妨也“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小小地報復壹下,但卻絕不能生氣、發火,甚至同主客吵鬧、扭打。
早宴之後,新郎新娘在媒人的引導下向新娘的祖宗牌位和長輩行過禮之後,伴娘就可攙著新娘上花轎了。
上轎時,新娘要痛哭,以示對父母家人的依戀。哭嫁是親迎儀式中壹道獨特的風景。女子拜別養育自己多年的父母,去到壹個陌生的環境,心中少不了不舍和茫然,於是悄然飲泣,甚至失聲痛哭。哭嫁的程序壹般是先有母女對哭,姑嫂對哭,後由周圍鄰居未婚姑娘和青年媳婦前來陪哭。哭者和陪哭者都拿著手絹坐在床上,兩人壹仰壹俯地對哭,其他夥伴低聲飲泣。陪哭壹個接壹個,直到新娘哭倦了才停止。有時親戚相鄰前來送禮看望,也會相對哭壹陣,作拜賀答謝之禮節。等到上轎的那壹天,哭嫁終於達到了高潮,這時不僅要痛哭,還要邊哭邊唱,其內容有感謝父母養育之恩的,有拜別兄弟姑嫂的,有痛罵媒人多事的,也有戀戀不舍、不願上轎的。
新娘上轎後,即奏樂鳴炮,啟轎發親。樂隊在前,樂隊後面是新郎(有條件的要騎馬),接著是花轎和其他送親的人員。新娘在啟轎時,往往要塞個紅包給轎夫,以免花轎搖擺得過於厲害。原始社會有沒有愛情
愛情的力量是偉大的,但它是什麽時候來到人間的呢?摩爾根在《古代社會》中把愛情作為壹種文明人才有的情感來看待。
他把社會自有人類以來分為野蠻、蒙昧和文明三個時代。在文明時代(即奴隸社會)開始以前:“男人尋找妻子,並不像文明社會那樣出於愛情,他們對愛情壹無所知,他們還沒有發展到足以理解愛情的地步。”
因此,婚姻不是以感情,而是以方便和需要為基礎。就是說人在原始社會還沒有脫離動物的原始性,盡管生物學家們很早就喋喋不休地對動物有否感情進行了爭論,在摩爾根那裏,對原始社會的人下了斷論:“野蠻人不懂得愛情。感情是文明社會和高度修養的產物,野蠻人尚未達到理解感情的地步。”
摩爾根的結論為馬克思、恩格斯所吸收。馬克思的《摩爾根<古代社會>壹書摘要》及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等著作對原始社會有否愛情,基本上抱否認態度。恩格斯說得很明確:“在中世紀以前,是談不到個人的性愛的”。
究其原因,中世紀騎士及其浪漫史出現之前,男女雙方婚姻都是由父母包辦的,根本沒有戀愛可言。愛情是文明時代的產物,中世紀的騎士的愛情是它萌發的第壹個形式。
摩爾根的結論來自對美洲印第安人原始部落的調查。這個結論雖有壹定的典型性,但世界之大,焉知別處就沒有與此相反的例證?我國雲南的基諾、納西族,四川的彜族,以及其他壹些少數民族如哈尼族、傣族等,這些古老民族婚姻中所保留的材料,恰恰和摩爾根的觀點相反。
而且“他們的愛情曾壹度達到了文明人難以想像的高度”。
基諾族位於雲南西雙版納景洪縣的基諾山區,約有12000人。杜玉亭同誌經過長期調查發現基諾族的愛情過程有三個階段。
愛情剛產生時期稱做“巴漂”,這個時期往往女方主動,采用暗贈禮物,頻送秋波等秘密方式進行,以試探對方。
如果對方有意,兩廂情願,那麽愛情便由秘密轉入公開,這就進入到愛情的中級階段——“巴寶”。和“巴漂”相比,男方由被動轉為主動,姑娘也常在公開社交場合考驗小夥子。然後由“巴寶”進入到愛情的最高階段——“巴勒”、“巴裏”,也就是同居。
在此之前,小夥子經不住考驗,或見異思遷的,都可解除戀愛關系,愛情也隨之中止。而到了巴裏階段,初戀的同居充分體現了性愛的特性。
因此,這種結合並不是“以方便和需要為基礎”的,而且比起中世紀騎士偷偷摸摸的愛情,還要崇高、完善得多。況且在整個戀愛過程中,兩方父母根本不幹涉,更不用說包辦了,因而整個過程完全是自由的。
杜玉亭對基諾族愛情過程的調查研究,初步斷定認為原始社會不存在愛情的說法是不全面的。那麽涉及到愛情產生的上限,即是說在原始社會漫長的過程中,愛情是在那壹時期萌發的?杜玉亭認為,產生於普那路亞家庭時代。
普那路亞家庭是摩爾根提出的壹種家庭形態。前蘇聯人謝苗諾夫在《婚姻和家庭的起源》中寫道:“(美洲)傳教士們描述了許多關於當地(夏威夷)居民的空前淫蕩的生活,特別是存在實際上是整群男子與整群女子結婚的普那路亞式習俗。……按照摩爾根的意見,這種家庭(他把它叫做普那路亞家庭)是以群婚為基礎的。”
所謂的普那路亞家庭時代,也即是血緣族內婚時代。杜玉亭是根據基諾族人過年時唱的壹支情歌——《巴什》而得出這樣結論的。
《巴什》反映的是對古代血緣族內婚姻的依戀,因為不久前基諾族還存在普那路亞式的血緣婚的殘余,而且有不少人親自經歷過。這種婚姻的三個愛情階段和前述的完全壹樣。同樣具有愛情的特征。
因此,在普那路亞家庭時代出現愛情的說法,並不為怪。
不管理論上如何,實際的推測是合情合理的。
同時作者還列舉了氏族村寨——巴朵寨,在二十世紀50年代仍處於族內婚階段,但愛情的三階段和上述基諾族人壹樣。這也是普那路亞家庭時代存在愛情的又壹佐證。
當然,有人不同意原始社會存在愛情。
“愛情是人類所特有的壹種較高的感情,它不是和人類的產生同時發生的東西,而是人類發展到壹定階段上的產物。
正如人在童年時期不懂性愛壹樣,人類在原始時代也還未萌發愛情。竹李還認為“愛情的產生需要壹個前提,這就是壹夫壹妻制度”,原因是在群婚和對偶婚的情況下,兩性結合是動蕩的、不穩定的,不具有排他性,這和愛情的本質格格不入。
而壹夫壹妻制又是和耕地完全私有化同時進行的、也就說同奴隸社會階級的產生有密切關系的,既然如此,原始社會當然不存在愛情。但如果以此為標準,作為壹夫壹妻制的補充,諸如恩格斯所說的性愛的萌發壹騎士的愛,又該如何解釋呢?所謂騎士的愛,也只不過以拆散別人的家庭為快事而已。
總而言之,原始社會有沒有愛情,既是個理論問題,又是民族學上的壹個具體問題。研究壹下我們的祖先什麽時候開始談戀愛的謎,無疑是很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