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評價的標準是善惡。
道德標準亦稱“善惡標準”。是指判斷和評價人們行為是非、善惡、榮辱的尺度或根據對於道德標準問題,在倫理學史上有各種各樣的見解:有的把“義”作為判斷行為善惡的標準(孔子、董仲舒、朱裹等);有的把知識和理念作為判斷行為善惡的標準(蘇格拉底、柏拉圖)。
有的把上帝的意誌作為判斷善惡的標準(奧古斯丁);有的把幸福或痛苦作為判斷善惡的標準(伊壁鳩魯、斯賓諾莎等);有的把利與害作為評價善惡標準(功利主義者)。上述說法有的包含著壹定的合理內容,但都沒有對道德標準作出科學的規定。
道德標準是倫理體系的定盤星是界定人為形為是非的準繩,拋開其階級和歷史成因,它當是人道主義品德的標準。如簡單的理解成父母與子女之間、弟兄姊妹之間以及泛化的人際之間如何相處、做人的基本準則,這不是高尚的標準。
如儒家的壹些道德思想是適用於壹夫多妻制的舊式道德標準。新時期的道德標準是建立在人人平等這個基礎之上,以和諧為準則的,它更多的體現了個體在社會中的社會價值而不是個人價值。
反映商業道德行為的準則有很多:
1、不收受禮物和金錢。
2、對所有顧客以誠相待,壹視同仁。
3、時刻維護顧客的名譽。
4、尊重顧客的隱私權。
5、不進行內部交易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