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政府采購壹般有三種模式:
集中采購模式,即由壹個專門的政府采購機構負責本級政府的全部采購任務;
分散采購模式,即由各支出采購單位自行采購;
半集中半分散采購模式,即由專門的政府采購機構負責部分項目的采購,而其他的則由各單位自行采購。
擴展資料:
傳統采購模式在操作方式和透明度等方面相對落後,其規避采購風險的手段也有自身的特點。
1、信息保密工作要嚴格
供應商的選擇、價格的確定,多半通過比質、比價、招標、采購和商務談判來完成。因此,需方為了通過供應商的多頭競爭,從中選擇合適的供應商,往往會保留自己的許多信息。同樣,供應商為了在競爭中獲勝,贏得市場份額,也會隱瞞自己的信息。
由於供需雙方均不能進行有效的信息溝通,很少披露乃至不披露有關信息,所以,采購風險也會相對較小。
2、註重事後的把關
在傳統的采購模式下,因為采購壹方很難參與供應商的生產組織過程和有關質量控制活動,因而相互工作是不透明的。因此,質量和交貨期的控制壹般是通過簽訂合同、按標準條款驗收、催交催運、到貨復檢、事後質量驗證等方法把關,以達到降低采購風險的目的。
百度百科-傳統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