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上公司的財務印鑒,轉給下家,背書人在銀行承兌匯票背面或粘單之“背書人簽章”欄內簽章(企業財務章和法人章)並記載背書日期,
銀行承兌匯票通常在票據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幹背書欄的位置,載明表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的文句,而留出背書人及被背書人的空白,供背書人進行背書時填寫。
擴展資料:
承兌匯票(acceptance)為貨幣市場的信用交易工具之壹,壹般來說,為其工具中較受歡迎者。承兌匯票與匯票最大不同,在於此匯票經過較有財力第三者承諾兌現的保證,也就是債權人並不直接向債務人兌現,而是由此第三者兌現。現代金融市場的承兌匯票,通常承兌者為銀行。
銀行承兌匯票Bank'sAcceptanceBill(BA)是商業匯票的壹種。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並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於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付款人委托銀行開據的壹種延期支付票據,票據到期銀行具有見票即付的義務;票據最長期限為六個月,票據期限內可以進行背書轉讓。
由於有銀行擔保,所以銀行對委托開據銀行承兌匯票的單位有壹定要求,壹般情況下會要求企業存入票據金額等值的保證金至票據到期時解付,也有些企業向銀行存入票據金額百分之幾十的保證金,但必須銀行向企業做銀行承兌匯票授信並在授信額度範圍內使用信用額度,如果沒有銀行授信是沒有開據銀行承兌匯票資格的。
商業匯票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壹式三聯。第壹聯為卡片,由承兌銀行作為底卡進行保存;第二聯由收款人開戶行向承兌銀行收取票款時作聯行往來賬付出傳票;第三聯為存根聯,由簽發單位編制有關憑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