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文學、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戲劇、曲藝、傳統體育、遊藝與雜技、傳統美術、傳統技藝、傳統醫藥、民俗等項目。
天壇傳說、鳳陽民歌、跳馬夫、上黨二簧、蓮花落、攔手門、棕編(新繁棕編)、越窯青瓷燒制技藝、壯醫藥(壯醫藥線點灸療法)、中元節(潮人盂蘭勝會)等,入選此次名錄。
有關入選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相關規定:
國務院在關於公布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通知中稱,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國發〔2005〕42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5〕18號)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壹、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堅持科學的保護理念,紮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的保護、傳承和管理工作。
努力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邁上新的臺階,為構建完備的、有中國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建設中華民族***有精神家園,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作出積極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