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寫法有四種,分別是:
1、中文小寫: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萬、億;
2、中文大寫:與中文小寫相對應,壹、貳、三、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元(圓)、角、分、零、整;
3、阿拉伯數字:阿拉伯數字的寫法是世界通用的寫法,1、2、3、4、5、6、7、8、9、10、100、1000、10000;
4、羅馬數字:羅馬數字采用七個羅馬字母作數字,即Ⅰ(1)、X(10)、C (100)、M (1000),V (5)、L(50)、D (500)。
擴展資料:
阿拉伯數字書寫規則
1、純小數小數點前的“0”不能省略。不論是敘述性文字或圖表中,純小數小數點前的“0”都不能省略,不能出現諸如“.27、.39”等格式的數字。
2、阿拉伯數字不能與除“萬”、“億”及 SI 詞頭中文符號外的漢字數詞連用。如:“壹千三百萬”可以改寫成“1 300 萬”,但不能寫成“1 千 3 百萬”。
3、4 位或 4 位以上的數字,在書寫時采用三位分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