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書:訂親之書,男女雙方正式締結婚約。納吉(過文定)時用。
禮書:過禮之書,即禮物清單,詳盡列明禮物種類及數量。納征(過大禮)時用。
迎親書:迎娶新娘之書。結婚當日(親迎)接新娘過門時用。
納采:古時婚禮之首,屬意女方時,延請媒人作媒,謂之納采,今稱;提親;。
問名:男方探問女方之姓名及生日時辰,以蔔吉兆,謂之問名,今稱;合了八字;。
納吉:問名若屬吉兆,遣媒人致贈薄禮,謂之納吉,今稱;過文定;或;小定;。
納征:奉送禮金、禮餅、禮物及祭品等,即正式送聘禮,謂納征,今稱;過大禮;。
請期:由男家請測命先生擇日,謂之請期,又稱乞日、今稱擇日。
親迎:新郎乘禮車,赴女家迎接新娘,謂之親迎。
2,換庚譜
媒人提親後,若男女雙方八字相合,沒有相沖,便互相交換兩家的庚譜,作為訂親的最初憑據。
3,過文定
為過大禮之前奏,通常在婚禮前壹個月舉行。男家擇定良辰吉日,攜備三牲酒禮至女家,正式奉上聘書。
4,過大禮
訂親之最隆重儀式,約在婚前十五至二十天進行。男家擇定良辰吉日,攜帶禮金和多種禮品送到女家。
5,安床
擇定良辰吉日,在婚禮前數天由好命佬將新床搬至適當位置。然後,在婚禮之前,再由好命婆負責鋪床,將床褥、床單及龍鳳被等鋪在床上,並撒上各式喜果,如紅棗、桂圓、荔枝幹、紅綠豆。安床後任何人皆不得進入新房及觸碰新床,直至新人於結婚當晚進房為止。
結婚當晚,新人進新房後可讓小孩在床上食喜果,稱為;壓床;,取其百子千孫之意。
新郎的同輩兄弟可以鬧新房,古時認為;新人不鬧不發,越鬧越發;,並能為新人避兇,婚後如意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