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過節”,這是中國傳統文化積澱而來的壹句成語。南宋著名的江湖派詩人戴復古在壹首《新年自唱自和》的組詩中寫道:
江山壹夜雨,花柳九州春。過節喜無事,謀歡要及辰。
年年仍歲歲,故故復新新。把酒有余恨,無從見古人。
這首詩,道出了中國人過年過節的真諦:“謀歡”,就是過個快樂的節日。早年有壹首兒童歌曲唱道:“同我們壹起,過呀過著快樂的節日”。今日的春節聯歡會也有壹句耳熟能詳的臺詞:“歡歡喜喜過大年”。
然而,在現實中,老百姓在傳統節日中“謀歡”的情感越來越淡薄,吃吃喝喝、人情送禮、節日促銷、商業炒作堂而皇之地充斥在節日中。傳統的年味變了,節氣黴了,歡樂的年節之魂正在悄然離去。
傳統節日是在中華民族形成與發展的悠久歷史過程中傳承下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中華民族世代相承、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文化空間,是中華民族智慧與文明的結晶,是連結民族情感和維系國家統壹的精神紐帶,是維護我國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權的代表性象征符號,是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內容。
“活態傳承”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真諦”,也是中華民族傳統節日文化存續的“真諦”。保護傳承中華民族傳統節日,壹定要牢牢地守住這個“真諦”。
被擁有者普遍認同的民間信仰是節日傳承的靈魂。當前,在傳統節日文化保護工作中,不可避免地要面臨著如何正確對待民間信仰的問題。民間信仰是傳統節日的精神支柱,體現出中華各民族生生不息的生命精神,是壹個民族傳統文化之“魂”。將“民間信仰”等同“封建迷信”的說法,是個固步自封的、沒有被徹底破除的“誤區”,應當打破。沒有民眾普遍認同的精神支柱的節日,必然“失魂落魄”。
傳統節日的儀式性規範決定固定的節期和相對穩定的節日場所,制約著節日的“活態傳承”。隨意更改節期或脫離傳統的場域,都會使節日的“活態傳承”遭受破壞。把固定時間舉行的民間信仰節日活動或表現形式,變為壹種日常性“謀錢”的演出節目,背離節日“謀歡”的精神價值取向,必然是對節日文化遺產的褻瀆。
年年仍歲歲,故故復新新。保護、傳承中華民族節日文化,必須守護住老百姓喜聞樂見的“謀歡”真魂,魂兮歸來,任重而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