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的《文學改良芻議》提出了“八不主義”,其中不用典、不講對仗,只是對律詩駢文的否定。他的新詩論,則是對傳統詩歌的否定了。他在《什麽是文學》中說:“文學有三個要件:第壹要明白清楚,第二要有力能動人,第三要美。”這話大致不錯,不過他所標榜的美卻缺乏客觀標準。《嘗試集》所標榜的近體詩的音節的和諧,正好是前人總結出的詩病。新詩標榜的明白清楚,因為太缺乏修辭和音律的要求,也逐步被詩人拋棄了。有些新詩人追求他們的朦朧之美,就和“明白清楚”背道而馳了。例如卞之琳先生的有些詩,連朱自清先生也讀不懂,竟解說錯了(朱自清《新詩雜話序》)。因此胡適到了1956年也說:“四十年前的新文學,新詩只不過‘嘗試’了壹番,至今沒有大成功。”(《胡適學術文集·新文學運動》,中華書局1993年1版283頁)我認為這和胡適早年對傳統詩學的徹底否定是有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