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高考並沒有取消復讀生政策,只是將應屆生和復讀生做了區分,將復讀生作為社會考生參加全國統壹高考。同時各省也出臺了針對復讀生的銜接政策,只要是符合條件的考生就可以參加高考。復讀生不需要從高二起參加合格性考試,只需要參加全國統考的考試。具體內容參照各省市地區教育考試院發布的信息。 但已經有壹些省份開始不允許普通高中(公辦高中) 開辦復讀班。
法律依據:《教育部關於規範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通知》
1.規範招生方式管理。高中階段學校實行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普通高中招生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組織實施,所有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按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範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具有就讀地連續三年初中學籍的畢業生以及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可在就讀地和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和招生錄取。國家和省批準的海空軍青少年航空實驗班、民族班按現行規定執行。所有公辦、民辦學校的招生錄取均以學生中考成績為依據,壹律不得舉行自主招生考試,壹律不得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
2.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各地要按照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促進普職協調發展,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加強招生和學籍管理,學校按照核定辦學規模,嚴格執行年度招生計劃,不得無計劃招生和超計劃招生、提前招生。起始年級不得出現超過55人大班額。省級示範性公辦普通高中統招生計劃的50%以上要合理分配到服務區內的初中學校,並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不得舉辦復讀班,舉辦復讀班的學校要嚴格登記學生信息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