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擴大國營企業在手工業中的比重。為了加強對手工業的領導和管理,黨和政府逐步將手工業中的小作坊、小工廠納入到國營企業體系中,形成了壹定規模的手工業國營化企業。
2、實行統購統銷制度。在社會主義改造中,黨和政府采取了統購統銷制度,即國家對手工業生產的原材料、零部件等進行統壹購買,對成品實行統壹銷售。這種措施促進了手工業的規模化和集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