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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尾酒的歷史起源

雞尾酒壹詞,由英文“雞尾”(cocktail)壹詞直譯而來。 說法壹 雞尾酒(Cocktails) 在1777年,Betsy Flanagan發明了美國式的“雞尾酒”。雞尾酒起源於1776年紐約州埃爾姆斯福壹家用雞尾羽毛作裝飾的酒館。壹天當這家酒館各種酒都快賣完的時候,壹些軍官走進來要買酒喝。壹位叫貝特西·弗拉納根的女侍者,便把所有剩酒統統倒在壹個大容器裏,並隨手從壹只大公雞身上撥了壹根毛把酒攪勻端出來奉客。軍官們看看這酒的成色,品不出是什麽酒的味道,就問貝特西,貝特西隨口就答:“ 這是雞尾酒哇!”壹位軍官聽了這個 詞,高興地舉杯祝酒,還喊了壹聲:“ 雞尾酒萬歲!”從此便有了“雞尾酒”之名。這是在美洲被認可的起源。 說法二 壹天,壹次宴會過後,席上剩下各種不同的酒,有的杯裏剩下1/4,有的杯裏剩下1/2。有個清理桌子的夥計,將各種剩下的酒,三、五個杯子混在壹起,壹嘗味兒卻比原來各種單壹的酒好。接著,夥計按不同組合壹連幾種,種種如此。這後將這些混合酒分給大家喝,結果評價都很高。於是,這種混合飲酒的方法便出了名,並流傳開來。至於為何稱為“雞尾酒”而不叫夥計酒,便不得而知了。 說法三 1775年,移居於美國紐約阿連治的彼列斯哥,在鬧市中心開了壹家藥店,制造各種精制酒賣給顧客。壹天他把雞蛋調到藥酒中出售,獲得壹片贊許之聲。從此顧客盈門,生意鼎盛。當時紐約阿連治的人多說法語,他們用法國口音稱之為“科克車”,後來衍成英語“雞尾”。從此,雞尾酒便成為人們喜愛飲用的混合酒,花式也越來越多。 說法四 19世紀,美國人克裏福德在哈德遜河邊經營壹間酒店。克家有三件引以自豪的事,人稱克氏三絕。壹是他有壹只膘肥體壯、氣宇軒昂的大雄雞,是鬥雞場上的名手;二是他的酒庫據稱擁有世界上最傑出的美酒;第三,他誇耀自己的女兒艾恩米莉是全市第壹名絕色佳人,似乎全世界也獨壹無二。市鎮上有壹個名叫阿金魯思的年輕男子,每晚到這酒店悠閑壹陣,他是哈德遜河往來貨船的船員。年深月久,他和艾恩米莉墜進了愛河。這小夥子性情好,工作踏實,老克裏打心裏喜歡他,但又時常作弄他說:“小夥子,妳想吃天鵝肉?給妳個條件吧,妳趕快努力當個船長。”小夥子很有恒心,努力學習、工作,幾年後終於當上了船長,艾恩米莉自然也就也就成了他的太太。婚禮上,老頭子很高興,他把酒窖裏最好的陳年佳釀全部拿出來,調合成“絕代美酒”,並在酒杯邊飾以雄雞尾羽,美麗到極。然後為女兒和頂呱呱的女婿幹杯,並且高呼“雞尾萬歲!”自此,雞尾酒便大行其道。 說法五 相傳美國獨立時期,有壹個名叫拜托斯的愛爾蘭籍姑娘,在紐約附過開了壹間酒店。1779年,華盛頓軍隊中的壹些美國官員和法國官員經常到這個酒店,飲用壹種叫做“布來索”的混合興奮飲料。但是,這些人不是平靜地飲酒逍閑,而是經常拿店主小姐開玩笑,把拜托斯比作壹只小母雞取樂。壹天,小姐氣憤極了,便想出壹個主意教訓他們。她從農民的雞窩裏找出壹雄雞尾羽,插在“布來索”杯子中。送給軍官們飲用,以詛咒這些公雞尾巴似的男人。客人見狀雖很驚訝,但無法理解,只覺得分外漂亮,因此有壹個法國軍官隨口高聲喊道“雞尾萬歲“從此,加以雄雞尾羽的“布來索”就變成了“雞尾酒”,並且壹直流傳至今。 說法六 傳說許多年前,有壹艘英國船停泊在猶加敦半島的坎爾傑鎮,船員們都到鎮上的酒吧飲酒。酒吧樓臺內有壹個少年用樹枝為海員攪攔混合酒。壹位海員飲後,感到此酒香醇非同壹般,是有生以來從未喝過的美酒。於是,他便走到少年身旁問到:“這種酒叫什麽名字?少年以為他問的是樹枝的名稱,便回答說:“可拉捷、卡傑。”這是壹句西班牙語,即“雞尾巴“的意思。少年原以樹枝類似公雞尾羽的形狀戲謔作答,而船員卻誤以為是“雞尾巴酒”。從此,“雞尾酒”便成了混合酒的別名。 說法七 以某壹貴族婦女Oxc-hitel的名字而演變成為Cocktail,以此表示尊貴:以雄雞尾羽象征英雄氣概:以彩色雞尾象征調酒女郎愛美及調酒手藝高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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