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遼史》戶、丁系年問題
我國歷史上的遼朝,自公元916年(神冊元年、後梁貞明二年)建國迄1125年(保大五年、金天會三年、北米宣和七年)為金所滅,統治中國北部長達210年。但“二百多年,牧區農區,均無人口統計。地理誌僅著戶數,中京道三韓縣壹縣而外,戶數也沒有記載,所以大遼人口,只能估址不能計算”①,史實亦誠如陳述先生所說,《遼史·地理誌》僅著戶數,_且中京道除三韓壹縣外又均無戶數記錄。此外,《遼史·兵衛誌》相應《地理誌》還著有各該州縣的鄉丁數。《遼史》記載的戶、丁究系何年,史書無載,而往日的研究亦少有涉及②。戶、丁是研究人口的基礎,在缺乏人口統計資料的古代,探索戶、丁問題尤其重要。按照人[:I學理論,人L7l(或戶、或丁)是指壹定時間在壹定地域中生存在壹定社會生產方式下的個人(或戶、或丁)的總和,具有鮮明的時空內容‘,如果不能確定人口統計或戶、丁統計的具體年代或謂系年,顯然就無法研究人口或戶、丁的動態過程、變化特點及其規律‘。以統治歷史長達210年的遼代為例,其戶、丁統計系於遼初和系於遼末,或者系於遼於憶中期,其戶丁過程及相關問題的結論是截然不同的。因此研究遼代戶、丁所屬的具體年代,無論對研究遼代社會史還是對研究遼代人口史及中國人口史郡是迫切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
《建都以來北京歷代城市人l:1規模掀測》壹文中,筆者“根據附有戶數的州縣設置的年代和遼代檢括戶日的詔令,以及《遼史》資料的主要來源等做綜合分析判斷”,認為“《遼史·地理誌》所載戶數系遼代天慶初年數’,③。在《北京歷史人口地理》壹書中,筆者則從1論兩個方面進行了較為深人的探討,巨認定《遼史·地理誌》所載戶數系天慶三年(1113年)統計數④。但與此相關,《遼史·兵衛誌》所載州縣壹丁數屬於何年統計,並未及鬧述。筆者認為,對《遼史》所記載又彼此相關聯的戶、J壹系年還有必要做深人壹步的相關研究,為最終確定((遼史》戶、丁系年提供從礎性工作。從現存文獻記錄看,遼於甲產在太宗時期(927壹947年),即已開始“籍五京戶丁以定賦役”了,只是“戶壹J壹‘之數無所於考’,⑤。,但山此叮知,遼代賦役以戶J壹為征收對象。契丹統治者為獲得賦役和兵員,滿足自身經濟與軍事的需要,隨時詔令檢括戶口,尤其重視對州縣戶與丁‘的檢括,為《遼史》編纂提供了較為完備的戶、壹J’資料,故《遼史》記載僅限於州縣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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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壹,致使後世學者認為遼代無人口統計。根據《遼史》的記載推斷,遼代200余年,並未建立定期檢括或稱閱實州縣戶、]壹或戶口的制度。侮次檢括戶丁,均是臨時詔令。這是在戶口管理與戶口統計方而遼代不同於其他朝代之處。同l討,遼代詔括戶壹丁或諸路軍籍的記錄均集,蔔在遼聖宗統和年間(983壹1012年)以後。但也不能由此得I”統和年間以前遼朝未稗檢括戶丁的結論。事實蔔,在沮淵之盟締結(遼聖宗統和二蔔二年、宋真宗景德元年,l(X科年)之前,因遼宋兩國長期處於敵對與戰爭狀態,遼朝政.78府為賦役的需要而檢括州縣戶丁‘應當更為頻繁,只是文獻缺乏記錄罷了。好在附有戶J壹數員的州縣建置的年代有遲至重熙年間(l032壹1055年)者,使推定《遼史》戶丁的系年可以置玉熙之前檢括戶丁的沼令於不顧,而集中利用重熙之後檢括戶丁的詔令來判斷《遼史》戶丁的系年成為可能。因此,缺乏遼代前期檢括州縣戶丁詔令的史料記錄不會對推斷《遼史》戶於的系年產生不良影響。總之,《遼史·地理誌》關於州縣建置年代及《遼史‘本紀》關於檢母丁的詔令與《遼史》關於戶丁的記錄和資料,為推定《遼史》戶丁系年提供了不可多得的重要依據。
(壹)(遼史·地理誌)附有戶丁州縣的最晚建置年代。據《遼史·地理誌》記載,遼代“總京五,府六,州、軍、城百五十有六,縣二百有九,部族五十有二,屬國六十”。但按《地理誌》的記錄統計,終遼壹代實有5京,12府(含5個京府)、160個州軍城及210余縣。其建置年代始於遼太祖阿保機建國,終於天柞帝天慶六年(1116年)升上京道泰州之金山縣為靜州,延續達200年,按J照事物發展的順序,只有在州縣建置之後才有可能進行州縣境域內戶、丁的檢括統計,即州縣建置在前,而州縣所屬戶、丁的檢括在後;在州縣建置之前不可能出現該州縣獨立的戶、丁檢括,此乃必然之理。因此,擁有戶、丁記錄的州縣建置年代成為判斷戶、丁檢括年代的第壹位條件‘)在《遼史·地理誌》中擁有戶數記錄的州縣建置年代有遲至遼興宗重熙年間者。例如:南京析津府景州,本薊州遵化縣,重照中置。戶三千。遵化縣,本唐平州買馬監,為縣來屬。上京臨演府長春州,本鴨子河春獵之地。興宗重照八年置。隸延慶宮,兵事隸東北統軍司。統縣壹:長春縣。本混同江地。燕、薊犯罪者流配於此。戶二千。西京大同府大同縣。本大同川地。重照十七年西夏犯邊,析雲中置縣。戶壹萬。據此,《遼史·地理誌》所載州縣的戶數系重熙十七年(1048年)之後的重熙末年及遼道宗和天柞帝時期的統計數應該是沒有疑問的。按《地理誌》,天慶六年升泰州金山縣為靜州,而價州無戶數附載的事實卻恰恰又從另壹個方面說明,《遼史·地理誌》州縣戶數是天慶六年前的檢括數而非六年後的檢括數。在限定了《遼史》州縣戶數系年是遼代後期重熙十七年至天慶六年這段時間之後,使根據遼代後期檢括戶、丁壹的歷次詔令進壹步推定遼代州縣戶、丁檢括的具體年代有了可能性。
(二)遼代後期檢括戶、丁的詔令。《遼史·本紀》記錄的檢括戶、丁的詔令均集中在聖宗統和紀年之後的遼代中後期。歷次沼令的年代和檢括對象如下:統和九年(991年)秋七月癸卯,通括戶口;統和十五年(卯7年)三月壬午,通括宮分人戶;統和二十壹年(1003年)十壹月丙中,通括南院部民;太平十壹年(1仍1年)六月興宗即位,是年,通括戶口;重熙八年(1039年)夏六月乙醜,詔括戶口⑥;重熙十五年(l嘶年)秋七月丙申,籍諸路軍;重熙二十年(l051年)十月己卯朔,括諸道軍籍;清寧二年(1056年)六月戊午,命有司籍軍補邊戍;大康九年(1083年)六月庚午,詔諸路檢括脫戶⑦;大安九年(l哪年)十月壬子,遣使籍諸路兵;天慶三年(1113年)三月,籍諸道戶;天慶六年(t飛16年)六月乙醜,籍諸路兵。概括上述詔令,遼代戶丁與戶丁檢括具有5個方面的特點值得註意。(l)遼子憶200余年確實未建立起定期檢括戶壹的制度,侮次檢括戶丁均是臨時詔令。(2)遼代全國戶丁隸屬於不同的管理與統計系統,其中包括州壹縣、宮分、部民及軍籍鄉丁等。(3)遼代進行過全面戶l壹J統計,但其中的人日統計資料未能保留下來。(4)遼代尤其重視戶丁檢括,而且保留下來壹部分寶貴的戶壹J壹統計資料,其中括諸道軍籍或籍諸路兵就是檢括“五京鄉丁”,亦即《遼史·兵衛誌》所載鄉丁,(5)檢括戶丁均與經濟需求及軍事形勢緊密關聯。如太平壹蔔壹年興宗即位,通括戶「J,是針對當時“力辦者廣務耕耘,罕聞輸納;家食(貧)者全虧種植,多至流亡”的社會現實推行的,以求達到“宜通檢括,普遂均平”⑧的目的;重熙八年籍天下戶口,是為了均平搖役,結果收到r“政賦稍平,眾悅”⑨的社會效果;大康九年檢括脫戶(按《遼史·食貨誌》與《遼史·馬人望傳》均為“檢括戶口”)之後,因賦役均平,兼置倉積粟,才出現了“遼之農谷至是為盛”⑩的景象;大安九年籍諸路兵則恰壹與當時阻蔔部磨古斯叛,西北路招討司所屬二室韋、拽刺、北王府、特滿群牧、宮分等軍多陷沒,壹鳥占紮亦叛,與達裏底等井寇倒塌嶺⑧直接相關;天慶三年與六年連續籍“諸道戶”和“諸路兵”,更與遼末的財政經濟惡化和軍事鬥爭形勢相關聯。按前述記錄有戶數與丁數的州壹縣最遲建置的年代,《遼史》所載州縣戶、丁應屬於重熙二十年之後某年的檢括數。其中,重熙二十年、清寧二年、大安九年單純括軍籍、籍鄉丁顯然壹與此無關,大康九年單純檢括諸路脫戶也與此無關,故只可能與天慶三年籍諸道戶和天慶六年籍諸路兵有關。同時,《遼史·地理誌》所載戶數、壹,《遼史·兵衛誌》所載J壹數,!塗少數州縣之外,均嚴格地休現了侮戶出二名鄉丁的‘·常制”O而只有同年或相近年份的戶、r統計才有可能符合這種壹比二的“常制”〔。換言之,《遼史·地理誌》所載戶數就是天慶王年“籍諸道戶”的統計數;而《遼史·兵衛誌》所載鄉丁數則是天慶六年“籍諸路兵”的統計數〔)
(三)遼末軍書政治形勢。道宗末季,遼朝政治腐敗,已是“群邪並興,讒巧竟進”,“眾正淪青,諸部反側,甲兵之用無寧歲”O。天柞帝即位後,更形成了“既丁末運,又觸人望,崇信奸回,自林國木,群壹F離心”,“叛壹亡之跡,相繼蜂起”,“__蔔崩瓦解,不可復支”O的局而。在風起雲湧的反抗遼朝腐敗統治的鬥爭中,給以致命打擊的壹首先是女典人旨在推翻遼朝統治的鬥爭。女真首領阿骨打自天慶四年(l114‘曰起兵反遼,至天慶五年(金收國元年,11巧年)稱帝,國號大金,建元收國;再至保大二年(金天輔六年,1122年)即已先後攻占了遼之寧江、鹹、賓、卒羊諸州,以及黃龍府、東京、_L京、中京、西京和南京的,僅lo年間,竟使遼朝統治上崩瓦解。在這壹過程,!“,天柞帝為維護其風雨飄搖的腐朽統治,壹方而要通過檢括州縣民戶穩定民心,增加賦稅和財政收人,以支撐其鎮壓各族人民的反抗;另壹方而,天慶五年(11巧年)天柞帝親征失敗,損兵折將,眾叛親離⑩,又要檢括壹互京鄉J壹以擴充兵員,擴大鎮壓之軍事力址〔。因而在天慶三年至天慶六年的短時間內先後檢括壹r諸道戶與諸路兵。但位得註意的是,東京遼陽府天慶六年的鄉J壹統計與天慶三年的州縣)l,數統計並不符合梅戶二丁的“常制”。其原因除《遼史》作者可能錯亂史料,又缺乏審慎稽考之外,當與天慶六年(眾太祖收國_內三,1116年)五月東京遼陽府已被女真人攻取,東京州縣皆降0,遼人已無法進行所屬州縣的鄉丁統計有關。這也從另壹方而提供了《遼史·兵衛誌》鄉丁數屬天慶六年統計的壹個有力證據。至於((遼史》有關天慶三年和六年的戶、丁統計記錄不完備,不少州縣失於記載,其主要原因則在於遼末.錢火破壞和天柞政府流亡直接導致的典籍與統計資料的大七斷玫佚及錯亂。而天慶六年之後,遼朝政府而對州縣漸失,生靈塗炭,宗廟丘墟的嚴峻形勢,天柞帝柱夜憂懼,巔沛流離⑥,已無暇顧及州縣戶、f的檢括。因而又限定了《遼史》記載的戶f統計的址晚年代)綜L所述,《遼史》戶、J壹統計分屬J幾遼末天慶三年和天慶六年,應該是可信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