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引導彈攻擊目標時,導彈飛行路線應遵循的規律。當攻擊活動目標時,通常有五種導引規律:
①“追蹤法”。使導彈的速度方向總是對準目標(即圖2中夾角β=0)。在導彈尾追目標和目標速度不大的情況下,此法簡單而有效。但當導彈從側面攻擊目標或目標速度較大時,要求導彈能急速拐彎方能奏效。
②“前置角法”。保持視線(導彈與目標的連線)與空間某固定基準的夾角(即圖2中夾角q)為常值,使導彈始終按照與目標相遇的路線飛行。此法同獵人打馳兔相似。
③“比例導引法”。它包括以上兩種方法,使導彈在目標機動時也能很好地實施攻擊。以上三種導引規律,用尋的制導較易實現。
④“三點法”。在整個制導過程中,目標、導彈和指揮站三者始終保持在壹條直線上。指揮站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活動的(如艦載、機載導彈設在載體上的指揮控制裝置)。其缺點與“追蹤法”壹樣,當目標速度較大時,導彈也要作較大的機動方能奏效。
⑤“位置前置點法”。導彈的位置要超前目標和指揮站的連線,形成壹個角度。隨著導彈與目標接近,此角逐漸減少,最後為零。這樣可使導彈的飛行軌道比較平直,降低了對導彈機動性的要求,但要增加對目標的測量信息。後兩種導引規律,用遙控制導較易實現。
使用彈道導彈攻擊地面固定目標時,通常采用程序預定導引法。導彈發射後在主動段按壹定程序拐彎,飛出大氣層達到壹定的速度和規定的彈道傾角時,發動機關機。此後,導彈開始被動段的自由飛行,最後進入大氣層而命中目標。發動機關機時,導彈速度的大小和方向,是影響命中精度的重要參數,而制導系統的主要任務,就是使它們符合預定的要求。70年代以後發展的彈道導彈,也有的在主發動機關機後仍能控制導彈飛行,提高了制導精度。
此外,還可用現代控制理論的最優控制原理,求出導彈接近目標的最優飛行路線。由於所關心的指標不同,得出的最優飛行路線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