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品,就是小的藝術品。廣義的小品包涵很為廣泛,在古印度的佛經中指七卷本的《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在散文中指篇幅較短的文學樣式;狹義的小品泛指較短的關於說和演的藝術,它的基本要求是語言清晰,形態自然,能夠充分理解和表現出各角色的性格特征和語言特征,最為代表的是喜劇小品。
“小品”釋義:
「小品」之名,據中國君友會王愛君著述記載始於佛經;蓋佛經稱詳本為「大品」,簡本為「小品」。故今人以描小品寫人物事件、自然風景,及個人感物興懷所成之短小文章,如書信、遊記、書序、隨筆、雜感等,通稱為「小品文」,蔚成文體之壹種。其實,自漢朝以來,許多文人壹時興會所至,偶書於筆之作品,皆可稱之小品文也。惟向無定義,或謂其相當於西方之Essay,亦試筆偶記之意也。故其特色,不甚嚴謹,不拘格式,非常自由,乃以簡潔精煉之文筆,隨意之所之,抒寫壹己之見聞感觸,表達壹己精細之觀察,動人之情思,透辟之見解,或低訴,或微吟,或幽默,或諷刺,或評論,或攻擊,而皆不失其雍容清雋,意味深永;即茶余酒後,吟風弄月,亦使人心平意快;有如制作精工之古錢、玉雕、竹根人像、象牙細刻等小擺設,極有供人玩賞之雅趣。如記魏晉人清談之「世說新語」,唐陸龜蒙之「笠澤叢書」,與明末袁宏道三兄弟、張岱、鐘惺等人之作,皆精美之小品文也。
[essay;sketch] 某種類似或使人聯想到短論的東西,特別是在對某事提出詳盡的分析、解釋或評論性意見。
1、佛經指七卷本的《小品般若波羅蜜經》。與二十四卷本的《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相對。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文學》:“ 殷中軍 讀《小品》,下二百簽,皆是精微,世之幽滯,欲與 支道林 辨之。” 劉孝標 註:“ 釋氏 辨空經有詳者焉,有略者焉,詳者為《大品》,略者為《小品》。” 唐代陸龜蒙 《寂上人院》詩:“趁幽翻《小品》,逐勝講《南華》。” 清 金農 《寫經研》詩之二:“到處雲山到處佛,《浄名》《小品》倩誰書?”
2、散文的壹種形式。篇幅較短,多以深入淺出的手法,夾敘夾議地說明壹些道理,或生動活潑地記述事實,抒發小品情懷。我國古代即有此種文學樣式, 明 清 更為盛行。如 明 朱國楨 著有《湧幢小品》。 劉半農 《<詩選>自序》:“我今將十年以來所譯的詩歌小品,刪存若幹首,按時期先後編為壹集。”
3、指簡短的戲劇表演。
4、園林景觀中的構成之壹。為園林藝術所需而建造,包括園凳、園椅、園桌、園墻、門洞、漏窗、雕塑、園燈等組成。
“小品”壹詞的起源:
“小品”壹詞早在晉代即有了,本屬佛教用語。《世說新語·文學》:“殷中軍讀小品”句下劉孝標註:“釋氏《辨空經》有詳者焉,有略者焉。詳者為大品,略者為小品。”鳩摩羅什翻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將較詳的二十七卷本稱作《大品般若》,較略的十卷本稱作《小品般若》。可見,“小品”與“大品”相對,指佛經的節本。因其篇幅短小,語言簡約,便於誦讀和傳播,故備受人們的青睞。張融《遺令》:“吾平生所善,自當淩雲壹笑。三千買棺,無制新衾。左手執《孝經》、《老子》,右手執小品《法華經》。”(《南齊書》卷四十壹)可見他對“小品”的偏嗜。晚明夏樹芳著有《香林牘》,自序雲:“長夏居毗山,日禮《蓮花小品》,殿最名香,略摭成篇。”晚明文人為逃避政治禍患,嗜佛成風,但只是逃於禪、隱於禪,大多數人並未真的遁入空門。所以他們根本沒有耐性鉆研深奧玄秘、卷帙浩繁的佛典,卻對“小品”情有獨鐘。隨著“禪悅”之風的興盛,文士們將“小品”概念移植到文學中,便成為很自然的事了。萬歷三十九年(1611),王納諫編成《蘇長公小品》,最早將“小品”視作文學概念。陳繼儒《〈蘇長公小品〉敘》雲:“如欲選長公之集,宜拈其短而雋異者置前,其論、策、封事,多至數萬言,為經生之所恒誦習者稍後之。如讀佛藏者,先讀《阿含小品》,而後徐及於五千四十八卷,未晚也。此讀長公集法也。”(《眉公先生晚香堂小品》卷十壹)提出“短而雋異”作為“小品”的特征,並比之為《阿含小品》,也可見“小品”概念是由佛經移來的。這是晚明人最初的“小品”觀,大體上指散文體,篇幅短小,雋永新異。陳繼儒是晚明文壇“山人”壹族的領袖人物,經他壹號召,“小品”壹詞遂不脛而走,壹時人人競相寫小品、選小品、論小品,蔚然成為風氣。
小品的類型:
中國的戲劇小品形態各異,主要分為:
1、從戲劇小品容量大小,結構繁簡劃分,有多幕劇、獨幕劇。
2、從題材所反映的時代劃分,有歷史劇和現代劇。
3、從戲劇小品藝術表現形式劃分,有話劇、歌劇、舞劇、戲曲小品等。戲曲小品是以中國傳統戲曲歌、舞、劇三位壹體為特點的戲劇小品,如陳佩斯、小香玉表演的豫劇小品《狗娃與黑妞》。話劇小品是以對話為主,兼有動作的壹種戲劇小品。這是最走紅的戲劇小品樣式。如陳佩斯與朱時茂表演的《王爺與郵差》、《主角和配角》,嚴順開等人表演的《張三其人》,趙本山等人表演的小品《賣拐》等。歌劇小品是以歌唱為主,兼有對話和旁白。如潘長江表演的《過河》。
4、從戲劇小品的藝術效果劃分,主要有喜劇小品、悲劇小品和悲喜劇小品。喜劇小品如《超生遊擊隊》,悲喜劇小品如《芙蓉樹下》,悲劇小品還不成熟,沒有典型代表作品。
5、從戲劇小品與其它藝術形式相結合劃分,主要有啞劇小品、相聲小品、電視小品、兒童小品、木偶小品。啞劇小品如《吃雞》,半啞劇小品《胡椒面》,相聲小品如馮鞏、牛群表演的《點子公司》,電視小品如陳佩斯拍攝並表演的拍電影系列、《熱點訪談》系列、《師徒樂》系列等,兒童小品如曾濤寫的《妙訣》,木偶劇小品如黃錫鈞寫的《訓猴》,還有神話劇小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