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職稱的女教師退休年齡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以及行政部門下發文件,將延遲退休至60歲,各地區已經按照相關的法律條規,開始執行人民教師延遲退休的這壹政策,根據地區的經濟建設和科技建設的差異性而言,並沒有全方位的統壹規定。
教師患有職業病或者個人原因想要55歲退休必須本人向相關部門提出提前退休的申請政策並經過教育部門組織的同意,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延遲退休成了國家教育部門和行政部門的統壹要求,提前退休則需個人向相關部門以及負責人提出相應的申請政策。
這壹政策的制定初衷則是適應退休年齡延遲這壹大社會趨勢改變當下人口老齡化嚴重的問題,二是充分發揮高級職稱人民教師的作用老師需接受高等教育知識和教育能力,通過傳統的教學模式教育給學生,三是從實際情況出發從事專業技術類的工作。女性在年齡上和男性相比沒有較大的劣勢。
延遲退休需要個人申請組織批準這壹政策的實行將在全國明確統壹執行,根據教育部門和行政部門下發的統壹文件規定: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女性退休年齡延遲至60歲,退休之後所獲得的養老金和養老補貼則是在支崗位的80%~90%。
正常女教師應該是55周歲退休,如果老師身體健康,可以繼續從事教學工作,個人提出申請,教育部門批準後可以延遲到60周歲退休,如果身體或其它原因不能繼續堅持工作,可以選擇55歲退休。女性的退休年齡普遍低於男性,隨著全民平均壽命的增加,女性平均壽命又長於男性,高級職稱的女教師有壹定的業務水平,如果在“黃金期”退休,是對人才資源的浪費。我國延長女教師的退休年齡,也是借鑒國際經驗。據了解,全世界165個實行養老保險的國家(地區),實行男女相同年齡退休的有98個國家,約占60%。
《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第四條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都可以退休。
(壹)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第五條 幹部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準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符合第四條(壹)項或(二)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和國成立以後參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工作年限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工作年限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符合第四條第(三)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壹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準,壹般不得超過壹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準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離休和退休的幹部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應當與在職去世的幹部壹樣。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壹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作,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該退休。
(壹)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