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運動會是廣東省規模最大的綜合性運動會,每四年舉行壹次,2015年起改為每三年舉辦壹次。由於省運會歷來規模大、規格高,壹直以來在全省乃至全國範圍都有較大的影響,素有“小全運會”之稱。解放後,從1956年的第壹屆至1974年的第四屆均在廣州舉全省之力舉行。自改革開放後,1978年的第五屆至1998年的第十屆,均由全省幾個城市合辦。 自2002年始,廣東省府決定今後由各市單獨舉辦,由各市提出申請,省府決定舉辦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