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實物廣告。早在公元前3000年,我國開始有了交易活動。由於農業、畜牧業和手工業的發展,產品出現剩余,部落之間偶爾進行著以物易物的物品交換。這就是原始的實物廣告。進入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後,物品更為豐富,實物廣告隨之增長。
2、古代叫賣廣告。在兜售商品時,通過賣啥吆喝啥來吸引買主,稱為叫賣廣告。如賣油翁壹邊敲“梆子”。叫賣之聲,清晰悅耳,且不同的行業,叫賣聲各有特點。這種叫賣廣告說明了廣告與音響的關系,它是音響作為廣告要素的原始形態。
3、招牌和幌子。招牌主要用以表示店鋪的名稱和記號,又稱“店標”,其中有橫招、豎招、墻招、坐招等等,把字號題寫在門、柱、屋檐、墻壁或櫃臺上。
4、鴉片戰爭後廣告代理也開始在上海興起,當時華南廣告公司創辦人林振彬,被稱為“中國廣告之父”。1918年,北京大學青年教授徐寶璜在《新聞學》壹書中,設專章論述“新聞紙之廣告”,被廣告史家稱為我國最早涉及廣告與研究的著述。
5、1949年,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後,廣告業有了壹個短暫的發展時期,但隨之進入停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廣告產業進入了良性發展的階段。
6、1979年上海電視臺率先向上級主管部門呈送了經營廣告業務的請示報告,當即獲得批準,1月28日,1分30秒的“參杞藥酒”廣告在上海電視臺播出。
7、為了規範中國廣告業,199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和國廣告法》,使得中國廣告活動和廣告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廣告業步入法制化軌道後得到空前發展。
8、2002年,中國各類廣告公司已超過8.9萬家,從業人員75萬余人,電視廣告、報紙雜誌廣告以及網絡媒體廣告,總計收入可達以億元為單位的三位數字,其他廣告如戶外路牌、燈箱廣告等具有中國特色的廣告形式也不斷被開發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