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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縣未婚男子葬禮的習俗和禁忌當地朋友能否告知壹下。

喪葬民俗語言的俗信與迷信

1.俗信與迷信

首先我們要簡單來區分壹下俗信和迷信。

作為民間信仰的兩個重要的本質,看上去極其相似的容易讓人產生混淆的俗信和迷信,卻有著根本性的區別。俗信是指民俗在傳承歷史過程中,曾經是作為原始的民間信仰而存在的,帶有強烈的迷信色彩。但在科學社會的逐步發展與進步,在人們的社會生產與生活實踐中,俗民逐漸找到了其中的壹些合理性,並將之應用於日常的俗民社會生活中,形成了約定俗成的習俗慣制,失去了原來具有的濃厚神秘色彩。而迷信則是全然反科學的神秘手段,是對民俗事象做了歪曲的解釋,用以迷惑人心。迷信多見於巫術操作中。

2.喪葬民俗語言的俗信與迷信

作為民俗文化的壹部分,喪葬民俗應該是最復雜的壹個民俗文化體系。它融合了民間信仰、宗教觀念、巫術祭祀、家族觀念等各個民俗文化單位(或稱之為“民俗素”),構成了壹個龐大的系統,作為民俗文化中的壹個“民俗鏈”。這裏,從它的組合要素,我們可以看出,出現在喪葬儀式中的民俗語言,其幾乎都帶有俗信的寓意和迷信的色彩。

喪葬儀式中的民俗語言,現在大多數都具有俗信成分,但也有些仍然帶有迷信色彩。當然也有許多是在現代社會中形成的俗信事象,其中參雜有迷信成分。例如:在應縣當地,人們壹般認為“人活六十就夠本了”,俗信這個時候去世是壹件“老喜事”。事實上,在這個年齡及其以後,人們大都壹般都已兒孫滿堂,覺得老死病終都是正常,因為不再受年老之苦。這是有其壹定的合理性。再如“看墳地”,看上去是迷信,其實,就其選擇墓地的時候所參考的地理位置條件等來說,也是有其壹定的合理性,這可以說是俗信。當然了,在相墓的時候,所帶有的相墓術以及所使用的占蔔等手段,就自然帶有了迷信色彩。

在現代社會中,在崇尚科學的同時,人們大都已經看清了迷信的神秘色彩,不再相信迷信,卻仍在日常的民俗生活中習慣相信俗信。喪葬中的大量民俗語言就可以直接或間接地反映著俗信和迷信。這其實是在現代生活的壓力下,人們在找壹種精神上的慰藉,用以滿足人們的心理需求和約束人們的壹些行為,這也是民俗語言的功利性特點。

(三)應縣傳統喪葬儀式概述

民俗是壹個國家或民族的廣大民眾在長期的社會生產與生活實踐中形成的壹種相沿成習、積澱為俗的生活規範。所謂“壹方水土養壹方人”,壹個國家或民族總是在特定的自然地理環境中,依據壹定的生產生活方式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因此,在不同的國家或民族的日常社會生活中,自然就會表現出不同的民俗文化。而這種民俗文化正是靠語言的積澱傳承下來的。

作為民俗文化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傳統的民間喪葬儀式中就蘊藏著豐富的民俗語言。喪葬儀式,是指人類後生者為先逝者辦理喪事所舉行的壹系列禮儀活動。死亡是人類生存過程中的壹種客觀現象,但喪葬儀式卻受到人們的民俗思想觀念的支配。它應該屬於民俗文化的範疇。壹套完整喪葬儀式包含了民間信仰、宗教觀念、巫術操作、家族觀念等,並與它們融會貫通,形成了壹個巨大的文化體系中的重要民俗鏈,也成為人生儀禮過程中的壹個重要環節。

下面以山西省朔州市應縣為例,介紹當地的傳統喪葬儀式,並具體分析其過程中所出現的民俗語言及其背後的“所指”。

應縣地處大同盆地,是雁北地區重要的農業大縣。在山西省這樣的煤炭大省,尤其是朔同地區,煤炭資源十分豐富。然而,應縣卻沒有煤炭資源,其他礦產資源也相對匱乏,所以這裏的人們只得依靠種植農作物來維持生計。《應州誌》中記載:“應州人,專務稼穡,不知紡織”;“樂於農業,少事商賈”。由於靠天吃飯,這裏的人們更加珍視生命,也更加重視死亡,從而在長期的生活實踐過程中形成了壹套十分復雜的喪葬儀式活動,是除了婚禮之外的最重要的民俗文化鏈,所以其民俗語言也十分豐富。

在應縣,壹般在老人去世後,陰陽先生都會根據死者的情況以及黃歷來確定喪期,子女據此來安排喪葬儀式的具體活動。正式的喪葬儀式壹般是以天來進行的,為期幾天就叫做“排幾”。由於忌諱“禍不單行”,在喪禮上壹般不會有雙數,大多是以單數計算,因此表現在喪期上,就有“排七”“排九”等,甚至還有“排十三”。除去壹些特殊情況(如死者在除夕前壹兩天去世,或與其他日子重合等等)的“排九”,“排十三”,由於受到佛教“七七追薦”思想的影響,壹般大多數正式的喪葬儀式都是七天,這是因為當地人俗信死者在第七天才知道自己的確已經去世。所以,將死者停留七天,也是子女寄希望於死者能在這七天之內起死回生。

這樣,在傳統的喪葬儀式中,通常會將這七天分為三個階段。第壹階段從死者去世的那壹天算起,為期兩天,我們這裏可以簡單稱之為喪葬儀式的前期階段。第二階段為期三天,這幾天沒有什麽公開的活動,壹般是子女以及親戚為後面儀式活動進行準備的階段;第三階段為期兩天,在這裏,子女確信死者不會回生,決定將其埋葬,是這七天的結束階段;為了方便,我們可以將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合並成壹個階段,稱之為喪葬儀式的中期階段。另外,壹套完整的喪葬儀式,還包括下葬後,子女追念死者的其他壹系列活動,我們不妨將它視為喪葬儀式的後期階段。下面具體來分析每壹個階段。

壹、喪葬儀式前期階段的民俗語言透視

在這壹階段,老人去世,子女要為老人沐浴、換裝、入殮,然後向其他親戚朋友報喪,通知來參加死者的喪葬儀式。這個過程為期兩天,從老人去世的那壹天開始算起。其中出現的重要民俗語言也較多。

(壹)前期準備過程中的民俗語言

1.“老了”與“好走”

(1)“老了”:在當地,老人去世,人們稱之為“老了”。在應縣民間,人們常說“人活到六十夠本了”,是因為在六十歲這個年齡段,人們壹般都已經兒孫滿堂,所以認為六十歲以後老死或者病終,都算是正常的,這樣的正常死亡,人們都覺得應該是壹件“老喜事”。盡管子女和親屬朋友們都會因為失去親人而感到非常悲痛,但同時也會因為相信親人不再受年老之苦,而替他們感到欣慰。簡單地說,就是人到了老年是該離開人世的時候了,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去世,人們俗稱“老了”,或者也可以叫做“走了”。

(2)“光著身子走了”:當老人還在彌留時刻,子女們要為老人沐浴,寓意讓老人幹幹凈凈地去陰間,不要帶走凡世的塵土。接著要為老人穿壽衣、鞋襪等,壹方面是怕老人去世後,身體僵硬而不好穿戴;另壹方面是俗信如果老人咽氣時子女還沒有為其穿戴好壽衣帽襪等,就意味著老人“光著身子走了”,這樣不僅寓意老人沒有“好走”,也會使親屬們感到愧疚,更使村裏人笑話死者及其子女們,甚至還有其他親屬。

(3)“跟氣”:老人彌留之際,不在身邊的子女,要連夜趕回。在老人斷氣前趕到,稱之為“跟氣”。所謂“跟氣”也就是子女們跟上了老人的最後壹口氣,即見到了老人的最後壹面,老人在臨終前也見到了子女們的最後壹面。這樣子女不會給自己日後留下遺憾,對老人而言,也是走的安心。老人臨終前,所有的子女都要日夜守候在老人的身旁。老人在彌留之際會對子女及其親屬囑咐、安頓,趕在咽氣前了卻自己未盡的心願。如果心願沒有告訴子女或信任的人,老人就會含淚不暝,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死不瞑目”。

(4)“背貼炕面”:在應縣農村,老人在彌留時刻要躺在炕上中央的位置,寓意“壽終正寢”。身體下面還需墊上壹塊門板,在當地,人們忌諱“背貼炕面”。在北方農村的人家裏,壹般睡的是都是火炕,而不是床。所以,“背貼炕面”的民俗文化義就是在老人去世時,如果是直接躺在火炕面上,會被認為是背著火炕去了陰間,這樣就被認為是帶著沈重的負擔走了,也就意味著沒有“好走”。所以要在身體下面墊上木板,尤其是門板,壹方面是因為,門是在老人去世時最方便弄下來的平整木板;另壹方面俗信這門是壹個通道口,即象征著從壹邊到了另壹邊,也就是希望老人能順利地從陽世去到陰間,不帶走任何負擔。

2.“入殮”與“報喪”

(1)“倒頭雞”與“倒頭撈飯”:舉行入殮儀式的時候,孝子們要全部跪在棺前,由幾位“擡材人”(即死者的子女從本村請來的幫工人,主要在老人去世後,幫忙將死者擡入棺材,下葬的時候,再幫忙將棺材從家裏面擡到墳地,進行埋葬。)從火炕的中央將放著死者的木板擡起來,放入棺材。這時候,家裏人要殺壹只公雞,稱之為“倒頭雞”。俗信人活在世上的時候造了孽,死後來到陰間,是要被罰吃蟲子的。為了不讓死者去陰間吃蟲子,子女們就會殺壹只公雞,讓其隨著死者去陰間,替死者吃蟲子。另外,俗信死者去陰間要過鬼門關,而在這裏有小鬼把守,會對要過關的死者打撈壹點飯食或者其他物品,否則過不了關。子女們為了讓老人順利通過,於是就做壹些飯食,方便死者送給小鬼,所以這些飯食就叫做“倒頭撈飯”。將“倒頭雞”與“倒頭撈飯”的“所指”進行延展,其實是有投機討好的寓意。放入屍體後,接著就是合上棺蓋,但會留壹條小縫,夾壹束麻在縫中,也是希望死者能在這期間復生。

(2)“看日子”:在老人去世後,子女首先要找陰陽先生“看日子”,即選擇出殯的吉日,以及喪葬儀式過程中的諸多事宜。子女要把死者的生辰八字、年歲屬相、死亡的準確時間以及家中的其他重要詳情告知陰陽先生,由陰陽先生確定出殯的吉日,以及儀式過程中的其他事項,並由他寫壹張訃告。訃告上按大小、親疏、遠近等將死者的子孫後代(壹般是在五服之內)等門庭情況清清楚楚的列出來,再寫上死者的具體生卒年月,以及喪禮上與死者的情況相克的四大屬相(壹般忌虎猴蛇豬,或龍狗牛羊,或鼠馬兔雞)。最後將這張訃告貼在大門外的東墻壁上。“看日子”過程會涉及到巫術占蔔操作,帶有壹定的迷信色彩。

(3)“座前紙”與“請人主”:子女們要根據死者的年齡,用白麻紙剪出與其年齡相同數量的紙錢,中間有孔。將這些紙錢穿成壹串,再加上天、地各壹份,然後掛在大門外作為報喪的信號,以告知鄉親,稱之為“座前紙”。接著就是“請人主”。如果死者是男人,所請人主為其外祖父母、舅父母和表兄弟等人;如果死者是女人,所請人主為其父母(壹般不去參加)、兄弟和侄兒等人。“請人主”也就是請來替死者做主的人。人主在喪禮上是很重要的角色,主要是來確定死者是否是正常死亡,同時也是在監督孝子孝女是否在認真置辦喪事,替死者做主。

(二)前期結束過程中的民俗語言

在前面的準備工作都做好後,將進入喪葬儀式的第壹個重要的節點,就是“燒夜紙”。這裏要求參加喪葬儀式的人都要不同程度的穿戴喪服孝帽。

1.“五服”與“披麻戴孝”

在應縣,傳統喪葬儀式中的喪服制度也是非常復雜的。“五服”是根據與死者的親疏遠近,將親屬分成五個等級,即“斬衰”、“齊衰”、“大功”、“小功”、“腮麻”。“斬衰”是最重的喪服,它是用原生的粗麻制作而成,凡是有剪斷的邊角都不縫合,這種喪服壹般是子女為其父母所穿;“齊衰”是原生細麻制作而成,衣服剪斷處可以收邊縫合(以下幾種同樣),這種喪服壹般是孫子孫女、重子重女為祖父母及曾祖父母所穿;“大功”是用較粗的熟麻制成,它是侄子、侄女等為伯叔父母等所穿;“小功”是用較細的熟麻制成,它是為堂祖父母、伯叔父母,外住父母等所穿;“腮麻”是最輕的壹種喪服,是用較細的熟布做成,是為族伯父母、嶽父母等所穿。

在應縣,最重的喪服即兒子兒媳所穿的喪服,是經過簡單縫制的生粗麻。頭戴用白布簡單縫制的孝帽,兩邊分別縫壹個小的棉球,俗稱“打淚蛋”,是為了撣去眼角的淚珠。腰上、孝帽上也都寄有粗麻,因此這身行頭被稱為“披麻戴孝”。

2.“燒夜紙”

在老人去世後的第二天晚上要舉行儀式,即“燒夜紙”。俗信人在死後的這兩天之內,靈魂由於剛出走,還不知道自己已經死亡,長時間在外遊蕩。所以孝子們要在這天晚上帶著親屬上街遊行,用以找到死者的靈魂,然後在村外的大路口為死者送魂。

天黑後,所有的孝子孝女以及親屬都穿戴好喪服、孝帽等,手持喪棒(治喪時所用的柳木細棒,約尺把長,上面纏上白紙條,供孝子們使用。喪葬儀式進行期間放於棺前,“發引”時,像拐杖壹樣,持在手裏,邊走邊撐在地上,用後插在墳堆之上。)上街遊行。到村外大路口,由死者子女為其燒紙馬車和壹些紙錢元寶,為死者送行,俗稱“送魂”。其實就是子女們找到死者的靈魂,將其引到大路口,送其到陰間。

二、喪葬儀式中期階段的民俗語言透視

(壹)中期準備過程中的民俗語言

在這壹階段,也可以說是過渡階段,沒有什麽大的公開活動。在上壹階段結束之後,子女們開始為下壹階段的儀式活動做準備。他們會請來油畫工匠為死者的棺材上油作畫,以及為死者采購紙紮花圈等。因此這壹階段出現的重要民俗語言相對不多。

(1)“油棺材”:“棺材”是盛裝屍體的匣子。之所以叫“棺材”,是因為“棺”和“官”諧音,“材”和“財”諧音,將兩者結合起來,具有“升官發財”的美好寓意。請來油畫工匠為死者的棺材上油作畫,也是希望死者家族代代有升官發財的子孫,所以叫“油棺材”。

在古代,“棺”和“材”是兩種盛裝遺體的器具,分別代表了兩種不同的身份。在古代,人不僅僅是活著有身份地位的區別,就連死後也是有的。做官的人、有錢的人和普通百姓在死後,盛裝遺體的器具就有巨大的差別。當官的人去世之後,其盛裝遺體的器具是有壹定講究的,所用的材料和尺寸都和普通百姓的不同,這種器具被稱作“棺”,有石棺、銅棺、金棺等;有錢的大戶人家,人壹般到六十歲以後,在去世前都會為自己做壹口“材”,稱之為“壽材”,這也是希望自己能長壽。“材”和“棺”壹樣也是有壹定的規格和要求。所以,在古代封建社會,享有官位的人去世後睡“棺”,有錢財的人去世後睡“材”,而窮人在去世後,只能隨便用木板釘個盒子來盛裝遺體,甚至更簡單的做法就是用草席子卷著遺體就下葬。後來,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人人平等”觀念的提倡,人們認為反正都是用來盛裝遺體的,於是就將“棺”和“材”合在壹起,稱之為“棺材”。當然,這也與人們“既升官,又發財”的想法有關,表達了人們希望過世的親人能保佑子孫後代“升官發財”的美好願望。

(2)“視死如生”:這壹階段,有壹項最重要的任務就是置辦出殯時所需要的紙紮,如:花圈、紙人(金童玉女)、紙馬、金山銀山、聚寶盆、門樓、宅院、家禽等。在應縣,俗信人在去世後,來到陰間還要繼續生活,也就是所謂的“視死如生”。所以,子女要為死者采購壹切死者在另壹個世界所需要的衣食住行等物品,這也是彌補死者生前沒有享受到的物質財富和子女在老人生前未盡到的孝心。

(二)中期結束過程中的民俗語言

在這壹階段,可以確定死者不再復生,可以蓋棺封蓋了,從此死者與陽世徹底辭別,子女可以將死者進行下葬。在這壹階段中出現的重要民俗語言也很多。

1.“接祭”與“安鼓”

(1)“接祭”與“安鼓”:“接祭”也叫“迎祭”,壹般是迎接女兒們為死者提前預訂的祭品。在這壹階段的第壹天中午,女兒們帶著請來的“鼓匠班子”(當地人稱那些吹嗩吶,打鼓等的人為“鼓匠”,稱民間鼓樂團為“鼓匠班子”)在村子外的大路口,將她們預訂的祭品,即壹大方桌的圓饃(中間染個紅點)以及豬頭等其他祭品和花圈等紙紮。然後在“鼓匠”所奏的哀樂的指引下,回到靈堂前,將接回的祭品放在棺材前進行祭奠。這時候,“鼓匠班子”在院落裏搭的棚子下面吹奏哀樂,謂之“安鼓”。“接祭”所反映出的民俗文化義不僅僅是女兒們對死者的追悼,更多的也是在向外人炫耀她們的富足,排場的大小也是死者的面子問題。

(2)“送紙”:在當天傍晚時候,村裏的鄉親們會各自帶上壹些供品和紙錢,來到死者家中,在棺材前將祭品供著,然後上香燒紙祭奠死者,俗稱“送紙”。壹般燒紙時孝子們要在旁邊陪跪、陪叩頭。然後再將前來祭奠的人親自送出去並致謝。“送紙”的人大都是和死者年齡相仿的生前好友、同村同鄉人,由於和死者生前都慣熟,所以來送死者壹程,希望死者走好。

在這個過程中,雖然形式上是帶著“紙錢”等,但是“送紙”的民俗語言文化義,不是送錢。我們壹般意義上的紙錢,即錢像紙壹樣,紙像錢壹樣。也會認為陰間也像陽間壹樣,需要鈔票(紙錢),所以“送紙”這壹儀式活動理應被認為是死者生前好友等為其送錢,使之在陰間能有錢花。然而,在應縣,這壹儀式活動的民俗語言文化義並不在此,而是借送紙這壹形式,來送死者壹程,希望其好走,相當於我們現代葬禮中的“吊唁”,只是現代葬禮中多是獻壹束花。而鄉民們的傳統觀念中則是去為死者燒紙、供祭品。

2.“散燈”與“楔銀錠”

(1)“散燈”:在當天晚上進行,儀式活動與前面的“燒夜紙”的過程大體是壹樣的。不同的是,這次上街遊行的孝子親屬們每人手裏都會拿壹個用白紙圍成的燈罩,裏面點著蠟燭,像是拿著燈壹樣,所以叫“散燈”,其“所指”也是在為死者開路,照亮去陰間的路,希望死者壹路好走。

(2)“開光”:在封棺前,孝子們要掀開棺蓋,最後壹次瞻仰死者的遺容。長子要用蘸著酒精的棉球為死者清洗眼部,謂之“開光”,俗信如果不為死者開光,死者下輩子轉世會是瞎子。另外,子女會在死者的兩條衣袖內放些許紙錢,撒壹些五谷之類的糧食,重要的還有羊骨頭。這些重要的民俗事象的含義不是為死者去陰間享用,而是用來護身。俗信去陰間的路上會有狗擋道,這些就是用來將狗支開或直接打狗。

(3)“楔銀錠”:“銀錠”在古代是壹種流通貨幣,所謂“楔銀錠”,其實就是在密封蓋棺的時候,將壹種類似於“銀錠”形狀的木塊楔在棺蓋與棺身結合處的榫槽內,使棺蓋不易松動,從而將棺材密封住,這個過程就稱作“楔銀錠”。“楔銀錠”是在“散燈”回來之後進行的,陰陽先生提前占蔔好時辰,孝子們要根據確定的時辰進行密封棺蓋。封棺的時候,子女們要趴在棺材的“大頭”處(即死者頭部所在的位置)喊三聲爹(或是娘)。接著長子和其他三個孝子各處壹角,將木塊釘入棺蓋與棺身結合處的榫槽內,使棺材密封。從此,死者與陽世徹底辭別,進入陰間。

3.“發引”與“收頭”

(1)“看墳地”:即所謂的“相墓”。在應縣,現在仍然實行的是土葬,俗信死者是有陰間生活的。所以選擇壹塊好的墓地,於死者而言是有壹個好的歸宿;於家人而言,是可以蔭佑子孫後代,使其家族興旺。所以,墓地的選擇是非常重要。陰陽先生會提前通過勘測地勢地形,以及周圍的山水樹木等來確定死者的墓地,俗稱“看墳地”。 其實墓地壹般都是祖上已經選好,後代下葬時直接埋入即可。除非後代想要重遷新墳,才會再請陰陽先生來選擇新的墓地。墓地壹般都是選擇在地勢寬廣,草木茂盛的地方,甚至是陰陽先生認為的生氣凝結的吉穴,民間經常所說的“風水好”。埋進“風水好”的墓地,不僅使死者能夠安息,同時也能保佑子孫後代。這也是原始祖靈崇拜的結果。

(2)“發引”:即打發死者、指引其靈魂到墓地進行埋葬的儀式活動,就是所謂的“出殯”。“發引”是在喪期的最後壹天上午舉行。當天天剛亮的時候,會有“擡材人”將棺材擡出靈堂,擡到大門外。死者女兒、兒媳、孫女、孫媳等依次按長幼大小、親疏遠近站成壹排,長子媳婦站在最前(當地認為,女兒嫁出去以後就是“外人”,因此要站在兒媳的後面),手裏捧著大“祭饃饃”。然後用縫制好的壹條長長的白布條從第壹個人開始壹條龍地蓋到最後壹個(類似於舞龍的形式),每壹個被白布條蓋著的人的旁邊都會安排壹個人攙扶著(主要是死者的外孫女或其侄女、侄媳婦等本家其他婦女)。具體為什麽用白布條這樣蓋頭,還有待進壹步考察。“發引”儀式在外人看來,最熱鬧的看點有兩個,其壹就是“看花圈”。在鼓匠班子吹著哀調開路,來到村裏中心街口,然後家屬會把所有的花圈依次擺開。這些花圈包括子女買的,成家的孫子孫女買的,成家的外孫外孫女買的,本家其他親戚買的,以及死者生前好友送的等。村裏人都會圍著看這些花圈等紙紮,花圈上都寫有挽聯和購買人的姓名。擺列的花圈數量越多,說明死者的家族越興旺以及地位越重要,這裏也彰顯了送花圈的人的面子。

(3)做“道場”:“發引”儀式第二個最熱鬧的看點便是做“道場”。當“擡材人”將棺材擡到中心街口的時候,從子女開始,家人要為死者做“道場”。鼓匠吹壹首完整的道場樂調,子女們分別以家為單位,依次在棺材前的砂鍋裏燒紙。每當鼓匠吹完壹首樂調時,便停止燒紙,然後磕頭。這樣,壹個“道場”便做完了。下壹家再接著做。其他親戚如有意願,也是可以為死者做“道場”的,但是要等子女們做完以後再進行。在外人看來,這也是死者的面子。“道場”儀式所投射出的是孝道,其中包括哀悼、供奉、解罪、衣祿的傳承等含義。子女親屬為死者做道場,也是希望通過這樣的儀式活動悼念死者,為死者超度解罪。通過壹家接著壹家的做道場,更是為了衣祿的傳承,希望家族壹代又壹代地傳下去,使家族興旺發達。

(4)“收頭”:在“道場”全部做完後,長子在棺前跪地,頭頂焚燒紙錢的砂鍋,嘴裏喊著“爹”(或“娘”),安撫死者上路,然後將砂鍋砸向路邊,隨著砂鍋打破的壹聲脆響,治喪隊伍啟程,去往墳地。當棺材被擡出村外後,被白布條蓋著的女兒媳婦們,壹起將白布掀開,調頭回家,稱之為“收頭”。“收頭”也是在告訴女兒們,老人確實已經離開了陽世,不再回來,希望就此收住,不再留戀死者。回家路上也不許哭泣,是為了讓死者安心去陰間。此時,家裏男子跟隨著“擡材人”壹起,來到墳地,將死者下葬,在墳堆上插著“哭喪棒”(傳說是為了死者不被欺負)和“引魂幡”(指引死者靈魂,不再到處遊蕩)。孝子們將帶來的紙紮全部燒點,留壹個大的花圈蓋在墳頭上,意味著喪期的儀式活動全部結束。

三、喪葬儀式後期階段的民俗語言透視

在這壹階段,主要是死者的子女在做壹些善後工作,也是在為死者守孝。在這裏出現的重要民俗語言相對較少。

(壹)“復三”與“過七”過程中的民俗語言

“復三”和“過七”是在七天的喪期剛剛結束,孝子孝女為死者的守喪階段,這段時間他們會不斷去墓地祭奠死者,有“慎終追遠”的民俗寓意。

(1)“復三”:下葬第三天,子女會帶著準備好的飯菜等祭品,來到墳地,祭奠死者,謂之“復三”。祭奠完畢,回去的時候,子女要集體繞著死者的墳墓左轉三圈,右轉三圈。俗信死者在下葬後,靈魂隨時有可能從墳墓中走出來,跟著子女回家。所以,為了迷惑死者靈魂,不讓其跟隨,子女要用轉圈的方式擺脫。回家路上,不準子女回頭探視,否則會看見死者的靈魂,對以後的生活不利,俗稱“跟上了”。實際上就是為了安慰子女,怕其對死者百般留戀,不好勸說。

(2)“過七”:下葬之後,子女每隔七天就會到墓地壹次,祭奠死者,稱之為“過七”,從“首七”壹直過到“七七”,***四十九天。這主要是受佛教的輪回轉世的觀念的影響。在佛教看來,生前作惡的人在去世後,是要下地獄的;而生前多行善事的人去世後,可以升到天堂。在這裏,“七七”四十九天是最關鍵的時期。俗信人在剛剛去世不久,其靈魂不能立刻上天或下地,也沒有轉生的機緣。但在下葬四十九天之後,死者靈魂就有了歸宿。這時候,是要上天,還是下地獄;是要轉世成人,還是托生畜類,都有定局。佛教主張要在“七七”之內為死者進行超度,是為了死者來生轉世能有個好的歸宿。因此,子女會在死者下葬的七周之內,請僧人來為死者做佛事,即進行超度。這樣,生前行善的人,經過僧人超度之後,會增加福氣,來生必定轉世成人,生活過得更好;生前作惡的人,經過超度,自我懺悔,立意向善,也可以轉世成人。現如今,這種為死者做佛事,進行超度的儀式活動都放在儀式期間進行了。“過七”就只是簡單的去上墳祭奠死者,類似於古時候的在墓地守孝。

(二)“過百天”與“圓周年”過程中的民俗語言

死者下葬後的第壹百天,子女還要像“復三”“過七”那樣去墓地祭奠死者,叫做“過百天”。在死者下葬後的壹百天之內,子女要在胳膊上戴有“孝”字的印章,來為死者守孝。之後的“壹周年”“兩周年”“三周年”都要去上墳祭奠。第三周年也叫“圓周年”,要為死者的墳地蓋上新土,謂之“填墳”。“填墳”更多是為了擴大墓地,民間叫“擴大墳盤”,其實它的民俗文化含義更多的是為了死者在陰間能夠蔭佑其子孫後代。這是受原始信仰中的祖靈崇拜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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