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治是傳統,已有之慣性;現代法制觀念對於中國來說還是新事物,剛剛進入轉型期,法制體系的建設還很艱難。
從現時社會表象上看,在社會輿論和其功能領域正在開始倡導法治建設,路漫漫其修遠已;從政策導向上分析,現實似在用德治推法治。
對此,不要忘記我國目前的改革進程,仍未脫離鄧小平所設計的”漸進式”總體戰略框架。為此,德、法二者在現實不是誰更重要,而是建立在德治基礎之上的德、法存續互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