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是基於微信社交平臺,在建立相互信任的基礎上,達成的產品與服務的交易。與“抖商”壹樣,都是電子商務的壹種。
在今年1月1日實施的新《電商法》明確把微商納入管理範圍,並要求微商從業者申辦市場主體資格,(農副產品、手工藝品)等除外。
相比較於傳統的電子商務只有買家和賣家的關系,微商的模式設計,把消費者可以升級為消費商,既自用又可以經營。這也是利用了互聯網下社交功能,是壹種新型的銷售傳播渠道。
在行業發展自律以及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下,微商行業從原來的三無產品,野蠻生長,逐漸完善,目前微商行業裏也出現了品牌產品,未來也會出現品牌化的運營團隊。
薇婭或李佳琪,是以個人網紅背後團隊運作形式出現的電商新方式。微商始終會以團隊合作的方式出現,註重賦能,註重提升團隊每壹位夥伴的成長,並且把能力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