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字,漢字的壹種字體形式,歐美各國稱之為“傳統中文(Traditional Chinese)”,壹般是指漢字簡化運動被簡化字所代替的漢字,有時也指漢字簡化運動之前的整個漢字楷書、隸書書寫系統。繁體中文已有兩千年以上的歷史,直到1956年前壹直是各地華人中通用的中文的標準字。 《簡化字總表》實收2274個簡化字及訁[_]、饣[_]、糸[_]、钅[_]等14個簡化偏旁,簡體字來源包括俗字、古字、草書等,也包括合並漢字,比如“後面”的“後”和“皇後”的“後”,在繁體字中本來是兩個字,而為了省略筆畫,就統壹用筆畫少的“後”替代了 [1] 。 仍然使用繁體字的地區有中國港澳臺地區,新加坡以及馬來西亞等海外華人社區多為繁簡體並存,中國內地在文物古跡、姓氏異體字、書法篆刻、手書題詞、特殊需要等情況下保留或使用繁體字。 2001年1月《中華人民***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實施,明確規定中國推行規範漢字,也明確繁體字的範圍。2013年6月5日公布《通用規範漢字表》附表《規範字與繁體字、異體字對照表》,壹般應用領域的漢字使用以規範字表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