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人殉葬起源殷商時期,那個時候人相信死後靈魂還在,還可以繼續活在另壹個世界裏。那些擁有生殺大權的帝王將相,活著的時候享盡榮華富貴,死了以後仍然希望在另壹個世界稱王稱霸有人服侍,因此他們的葬禮都是按照?視死如生?的想法辦理,
《墨子?節喪》中稱:?天子殺殉,眾者數十,寡者數人;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十,寡者數人。?
通過墨子的這段記載可以看出,殷商時期的殉葬制度不但存在,而且已經制度化了,連什麽級別殺多少人都寫的很清楚。到了秦朝開始減少了活人殉葬,以陶俑替代。直到了明朝朱元璋時期,活人殉葬又開始了,朱元璋死後,那些沒被寵幸過的、寵幸了沒小孩的都被安排上吊自殺後再將屍體挪進朱元璋的陵墓。這些殉葬的妃子都被叫做?朝天女?。
在北京定陵初見天日的時候,考古學家發現,地上躺的白骨都是很沒秩序的躺在地上。所以應該是活著被關在定陵裏面的。其中地上伴隨白骨的還有果盤子、金銀珠寶。朱明皇朝建立後,從首任皇帝朱元璋到明宣宗朱瞻基,6任皇帝,前後60年,均以後宮活人殉葬。因為明承元制,人殉是蒙古貴族的古老傳統,甚至直到明代達延汗時期仍未消失。到了清朝,活人殉葬依舊存在,還是妃子。
清太祖努爾哈赤死後,多爾袞的母親那拉氏(阿巴亥)和二位庶妃阿濟根、代因紮殉葬。這裏的阿巴亥還是大妃管理後宮,且有子嗣顯然不該殉葬,據說是皇太極等人虛擬遺詔逼死大妃的。
在《武皇帝實錄》中說:?(妃)饒豐姿,然心懷嫉妒,每致帝不悅,雖有機變,終為帝之明所制,留之恐後為國亂,預遺言於諸王曰:?俟吾終,必令殉之。?
清朝入關後的第壹任皇帝順治死後,殉死的妃嬪有30多人。直到康熙,康熙對這個制度深惡痛絕,此後就沒有活人殉葬了,殉制度在中國斷斷續續存在了近八千年,比中國有明確文字記載的歷史還要長上幾千年。雖說康熙不喜歡用活人殉葬,但是不代表底下的達官貴胄不用。
有些富人的兒子或女兒早早的去世,好壹點的是買死人,殘忍的就是買活人活埋殉葬。所以吧這個是封建社會的陋習,在壹些人的思想裏面已經根深蒂固了,他們不覺得殘忍,反而認為是他們與生俱來的特權,甚至他們還認為那些殉葬的人應該感到光榮。
不僅如此,哪些地方幹旱了洪水了,當地就迷信的用童男童女或者少女來祭祀,其實這也是壹種人殉。他們認為,像莊稼等新事物的誕生是以在其他事物的死亡為基礎的。沒有死亡,就沒有再生(繁殖)。這也就是說,死亡和再生是同壹事物的兩個互相依賴的方面,要使人類以及其他壹切生物繼續繁衍下去,就必須同時有其他人或生物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