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傳統社會的安葬方式主要有土葬、懸棺葬、塔葬、衣冠冢及火葬、水葬、天葬。
壹、 土葬
土葬是中國古代最標準的葬式,也是世界流行最廣的葬式。華夏之民歷來是壹個定居的農業民族,又歷奉偶像崇拜。“非土不立”,以土地為生命之本;土居五行之中,是壹個最穩定、最可靠的基礎。
因此,將死者裝入棺中(“千年屋”)、葬入土中是使靈魂得到安息的最好地方,也是地上生活的自然延伸。故舊有俗語“入土為安”。
二、懸棺葬
分布於長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區,是我國古代南方少數民族的壹種奇特的葬俗,懸棺葬的葬地都選在面臨江河湖海的絕壁高崖上,在懸崖峭壁上打洞釘木樁,將棺木置入木樁上;或將棺木放在天然或人工鑿成的懸崖洞之中。
其葬具有兩類:壹類為壹般棺材;另壹類為船棺,長度為2~3米,寬約半米多,形體似壹只船,分為頭、尾和倉3部分,頭尾翹起,倉為棺柩,安放屍體。對懸棺葬的文化解釋不壹。其中有人認為,這與這些居民的臨水生活條件相關。
此外,屍體放在懸巖絕壁的高處可以得到很好的保護,防止人、獸的侵擾;人們可能還以為“彌高者以為至孝”,還相信把懸棺置於巖上,“子孫高顯”,萬事趨吉。這些民族希望通過這種方法讓祖先的靈魂來保佑、降福於他們。
三、塔葬
佛塔用以收藏僧人“舍利”。舍(sè)利,佛教稱釋迦牟尼遺體火化後結成珠狀的東西,佛教徒視為佛祖靈魂所在,奉為神聖之物。後來也指德行較高的僧人火化燒剩的骨頭。也稱舍利子。
僧人行火葬,壹般僧人的骨灰有時也安放於塔中,是謂塔葬。塔多為單層,如5、7、9、11、13層,絕少有雙層的,這是受中國奇數為“陽”、偶數為“陰”數文化的影響,陽為剛健,陰為柔弱。
現在,西藏如達賴、班禪壹類高僧去世後,遺體經過防腐處理後(有時還塗金身)全身葬於專建的塔中,為中國現在所僅見的塔葬方式。
四、衣冠冢
衣冠冢,即葬有死者的衣冠等物品,而並未葬有死者遺體的墓葬。這是因為死者的遺體無法找到,或已葬在另壹處,再於此地設衣冠冢以示紀念。
明末袁崇煥,於山海關前線屢挫清兵,清人使反間計,明崇禎帝上當(其中夾雜著朝廷黨爭),將袁淩遲處死,不久明朝亡國。後人憐壹代英雄如此冤死,在北京為立衣冠冢,至今猶存。沿海地區,人們對於出海遇難者,也以其衣冠等物建衣冠冢。
孫中山先生1925年3月12日逝世於北京,靈柩暫厝於北京西山碧雲寺後金剛寶座塔中。1929年移葬南京,衣冠則葬於香山碧雲寺,此亦為衣冠冢。
五、二次葬
二次葬,即將死者淺埋,隔壹定時候再取出遺骨重新埋葬,有人又稱為洗骨葬、撿骨葬。它源於原始社會,最早在仰韶文化的墓葬中就有大量的發現,考古學上稱“二次葬”。先民對二次葬的認知原因尚不是很清楚。
現代人對它的壹種解釋是,先民視靈魂寄居於骨頭而尤其是頭骨中,血緣關系近者,先淺埋待其軀體腐爛後,再將其骨頭葬於壹起。
僧人火化後葬入塔中也相當於二次葬。現在,中國推行火葬,又擇地葬骨灰,建立骨灰墓地,實際上也是二次葬。
六、水葬
是中國古代南方壹些少數民族曾流行過的喪葬形式。它是將死者投於水中,任其漂流,最終為魚鱉所食。這些民族壹般都生活在深谷大河之畔,以漁業為生,他們視江河為自己生命的源泉與歸宿,因而棄死者於其中。
《南史?扶南國傳》:“死者有四葬,水葬則投之江流,火葬則焚為灰燼,土葬則瘞埋之,鳥葬則棄之中野。”由於這壹葬式有汙水源,歷朝受到禁止,後來逐漸消失。航海民族在海上若有人去世,棄屍體於海中是通行的葬式,以防止病菌感染,是謂海葬。
七、天葬
天葬,又名鳥葬或露葬,是我國歷史上壹些少數民族奉行的葬式,其具體形式各異。天葬曾以藏族地區最為普遍,它的儀式是:人死後,覆以衣被,獻以酥油,延請喇嘛念經超度。
出殯時送屍體至喇嘛寺,將屍體肢解並置於專設的天葬臺上以飼鷲鷹,以被食盡為吉祥,稱為“歸天”。因以餵鳥,故又曰“鳥葬”。我國古代,蒙古族、南嶺以南、契丹族都曾實行過天葬。行鳥葬的民族,多以遊牧山地為生,其神話傳說也往往與猛禽大鳥有關。
八、火葬
火葬是壹種處理屍體的方式,具體而言是以火把屍體燒成骨灰,然後安置在骨灰甕中、埋於土中、撒於水中或空中,甚至以火箭射上太空。?
印度教、佛教盛行火葬,其中以佛祖釋迦牟尼,圓寂後火葬留下舍利子而聞名於世,世界各地的佛教徒紛紛效仿死後火葬的葬式,儒家、伊斯蘭教和基督教則盛行土葬。自從二十世紀開始,火葬在世界各地被提倡,以節約稀少的耕地。
現時中國大陸的火葬比例為53%,美國為26%,英國為70%,日本則超過90%。
擴展資料:
安葬禁忌:
安葬儀式民間原本多以土葬為主,因葬地有限,因而火化漸成風氣,火化過程基本上比照土葬儀式進行,如擇妥火化的時辰,事先向火葬場辦理登記,火化前先由孝家祭拜,火化後由家屬親見火葬場人員將骨揀入骨灰罐內,所以“火葬”即等同土葬。
孝子捧骨灰罐“進塔”,也是需要擇定時辰,先在納骨塔前祭拜;由於塔位多為八卦形,擇妥座向,於擇定的時辰將骨灰罐(揀骨則為骨罐)移入塔位,祭拜後即完成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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