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社會治理的傳統是():重德輕法。
中國古代的治理傳統,梁啟超、蕭公權、呂思勉、牟宗三等中國近現代學者都有所關註。例如,蕭公權指出,中國“政治之獻,十之八九皆論治術”;牟宗三也認為,中國於治道“已達至無以復加之極端微妙境界”。
但由於他們受制於現代西方的民主話語,因而得出“中國政治思想屬於政術(Politik,Art of Politics)之範圍者多,屬於政理(Staatslehre,Political Philosophy, Political Science)之範圍者少”。
中國於“政道則始終無辦法”,“只有治道而無政道,亦如只有吏治,而無政治”的扞格之論。之所以如此,主要源於近現代中國學者大都以西方的政體思維為範式,來把握政治現象,將治理視為前政治的現象。
用中國傳統的話來說,這意味著,治理、管理或統治只是治術,唯有政體、政制或憲制是政道或政理。但對於中國傳統而言,治理絕非只是治術或政術,而且還是治道或政道,它蘊含著為政為治的根本道理。
鑒於此,國內學術界開始轉向中國古代政治傳統,從中發掘可資借鑒的理論資源,以便推動政治學研究的歷史轉向,從而開出具有世界視野的中國政治學。
所謂治道,簡言之,就是政事治理之道,或者說是通過政事治理,社會實現由亂到治的根本道理,即治政之道。“治道”作為壹個範疇正式使用,最早見於《管子》。《管子·侈靡》雲:“緣故修法,以政治道”,“政”通“正”。
所謂“以政治道”,即“以正治道”,“正其治國之道”,“因政而進於道也”。《墨子·兼愛》雲:“今天下之士君子,忠實欲天下之富,而惡其貧;欲天下之治,而惡其亂,當兼相愛、交相利。
此聖王之法,天下之治道也,不可不務為也”。“天下之治道”,即“天下之治政之道”,“用得其道則天下治,失其道則天下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