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書:
聘書,即訂親之書,男女雙方簽訂。納吉(過文定)時用。
禮書,即過禮之書,是禮物清單,詳盡列明禮物種類及數量,納征(過大禮)時用。
迎親書, 即迎娶新娘之書,結婚當日(親迎)接新娘過門時用。
2、六禮:包括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
“納采”為六禮之首,男方屬意女方時,向女家求婚,延請媒人做媒,女家同意後,收納男家送來的訂婚禮物,謂之納采,今稱「提親」。
“問名”即男方探問女子的姓名及生日時辰,以蔔吉兆,今稱「合八字」。問名的目的有二:防止同姓近親婚姻;利用問名得來的生辰年月日,占蔔當事人的婚姻是否適宜。
“納吉”即問名若蔔得吉兆,男女雙方八字沒有相沖,男方使遣媒婆致贈薄禮到女家,告知女家議婚可以繼續進行,謂之納吉,後稱“過文定”或“小定”,通常在婚禮前壹個月舉行。男家擇定良辰吉日,攜備三牲酒禮至女家,正式奉上聘書。
“納征”即正式送聘禮,男方奉送禮金、禮餅、禮物及祭品等到女家,今稱「過大禮」。聘禮表現出男子能擔任家庭和社會責任的標誌,這反映出私有制社會裏以及在生產力不發達的情況下,財富和權力在女子心目中的重要地位。
“請期”即男家請算命先生擇日,確定了娶親吉日後,即派人告知女家,征求女家的意見,謂之請期,今稱“擇日”。
“親迎”為六禮最後壹道程序,即新郎乘禮車赴女家迎接新娘。意義有二:男子親自去女家迎接親娘,表現對女子的尊重;表現出男子要求從夫居的強烈願望。古時,人們對親迎十分重視,若不通過親迎之禮而成親,則被認為不合禮制,會受到世人譏諷。在當時,親迎被看成夫妻關系是否完全確立的依據。凡未親迎而夫死,女可以改嫁。然而壹旦舉行了親迎後而夫死,按禮俗規定,新娘就只能認命而從壹而終了。
最為復雜的就是娶親的過程。包括花轎迎親、拜堂、宴賓、鬧洞房、合巹、結發及洞房。
1、花轎迎親:由壹個可靠的人和媒人率領,將禮物分別由四架擡盒送到女家。迎親的隊伍,大鑼大鼓,浩浩蕩蕩,牽著彩色旗幟,擡著花轎,到女方的家中。經壹連串的禮節之後,新娘由哥哥背上轎,然後在吹鼓手的吹呼聲中“升轎”奔男家而去。
2、拜堂:又稱為“拜天地”,由贊禮人發號令:壹拜天地、二拜祖先、三拜高堂、夫妻交拜。接著,在贊禮人引導下,新人逐次揖拜男家尊長,再拜賓朋。拜堂的目的是取得神靈祖靈和現世尊親長輩及鄰裏鄉親對婚姻的認可,從而有利於鞏固家族制度。
3、宴賓:舉行婚宴款待親戚朋友。
4、鬧洞房:花燭之夜,姑娘和小夥子們闖入洞房或在洞房外鬧騰,民間有“越鬧越發”之說。
5、合巹與結發,“合巹”指新婚夫婦在洞房內***飲“合歡酒”,象征夫婦以結永好。“結發”的意思是女子許嫁後,用纓束著頭發,直到成婚之時,才由新郎親自從她頭發上解下來。後來,傳統的結發儀節有了重大的變化。新婚男女在新房裏各剪下壹縷頭發,綰在壹處作為兩人結合的信物,稱之為「合髻」。無論結發或合發,都意味著他們的靈魂永結合在壹起,永不分離。
在近代封建家長制度和買賣婚姻的形態下,婚姻往往由家長決定,子女處於被動地位,擇偶多為封閉型的。大多數少數民族的擇偶較開放。
隨著文明程度的提高,現代社會中開放式擇偶逐漸占主導地位。訂婚標誌婚約的成立,民間通過送彩禮來表示完聘,各民族下聘的方式各異。陪送嫁妝也是流行的婚俗,嫁妝豐厚的程度往往關系到女子在未來家庭中的地位,歷來為人們所重視。親迎是結婚禮的高潮,從新郎備車至入洞房有壹系列的過程,每壹過程又有幾種甚至十幾種禮儀。各民族的婚禮因其不同的社會條件而各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