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關的通關制度和海關業務制度改革
中國海關的工作職責和任務是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海關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監管進出境的運輸工具、貨物、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關稅和其他稅、費,查緝走私,並編制海關統計和辦理其他海關業務。
壹、中國海關通關制度的基本程序
(壹)中國海關通關制度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海關法》是中國海關執法的基本依據,《海關法》規定: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必須通過設立海關的地點進境或者出境。進口貨物自進境起至到辦結海關手續止,出口貨物自向海關申報起到出境止,過境、轉運和通運貨物自進境起到出境止,應當接受海關監管。中國海關根據《海關法》和國家有關進出口的政策、法律、規定,監督管理貨物和運輸工具的合法進出,檢查並處理非法進出、逃避關稅等走私違法活動。海關監管貨物,未經海關許可,不得開拆、提取、交付、發運、調換、改裝、抵押、質押、留置、轉讓、移作它用或者進行其它處置。
中國海關對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管理的基本要求主要有幾點:
1. 依法如實申報的原則。即任何進出境的運輸工具、貨物、物品在進出境時,均向海關進行真實、準確、完整申報,海關接受申報後,方可進行進出境活動。
2.接受海關監管的原則。在海關未放行之前,壹切活動均在海關監管之下,有關貨物的各項活動應經過海關的準許,必要時應接受海關查驗。
3.海關放行後提取的原則。只有在海關按國家各項規定對申報情況和貨物情況進行審核、查驗,並征收相應稅費後辦理放行手續,貨物所有人、運輸工具負責人方可對其采取下壹步處置措施——進境或出境。
(二)中國海關通關制度的基本程序
中國海關通關制度的基本程序是:申報、查驗、征稅、放行。
1.壹般規定
申報:
進口貨物向應當由收貨人在貨物的進境地海關辦理海關手續,出境貨物應當由發貨人在貨物的出境地海關辦理 海關手續。經收發貨人申請,海關同意,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可以在設有海關的指運地、出口貨物的發貨人可以在設有海關的啟運地辦理海關手續。上述貨物的轉關運輸,應當符合海關監管要求。
進出口貨物,可以由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自行辦理報關納稅手續,也可以由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委托海關準予註冊登記的報關企業辦理報關納稅手續。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企業辦理報關手續,必須依法經海關註冊登記。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應當向海關如實申報。辦理進出口貨物的海關申報手續,應當采用紙質報關單和電子數據報關單的形式,兩者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經海關批準,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報關企業可以EDI方式辦理申報、納稅及其他海關手續。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應當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十四日內,出口貨物的發貨人除海關特準的外,應當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後、裝貨的二十四小時以前,向海關申報。進口貨物的收貨人超過前款規定期限向海關申報的,由海關征收滯報金。進口貨物的收貨人經海關同意,可以在申報前查看貨物或者提取貨樣。需要依法檢疫的貨物,應當在檢疫合格後提取貨樣。
國家限制進出口的貨物,應在向海關遞交報關單的同時,交驗進出口許可證件和有關單證。
查驗:
進出口貨物應當接受海關查驗。所有進出口貨物、運輸工具、旅客行李物品、郵遞物品,除經海關總署特準免驗外,都應由進境地海關或轉關運輸的啟運地、指運地海關進行查驗。海關查驗壹般有單證查核、外形查驗、開箱抽樣查驗以及通過技術設備進行查驗等不同方式,根據情況和需要,采取壹種或幾種。
征稅:
進出口的貨物、進出境物品,由海關按照《中華人民***和國關稅條例》、《中國海關關稅稅則》依法征收關稅。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關稅的納稅義務人。進出口環節海關代征稅(增值稅)的征收管理,適用關稅征收管理的規定。進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以該貨物的成交價格為基礎審查確定。成交價格不能確定時,完稅價格由海關依法估定。
進出口貨物的商品歸類按照海關有關商品歸類的規定確定。中國海關采用世界海關組織(WCO)制定的《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HS)。
在確定貨物的商品歸類、估價和提供有效報關單證或者辦結其他海關手續前,收發貨人要求放行貨物的,海關應當在其提供與其依法應當履行的法律義務相適的擔保後放行。
放行:
除海關特準的外,進出口貨物在收發貨人繳清稅款或者提供擔保後,由海關簽印放行。
2.特殊情況
暫時進出口貨物:
經海關批準暫時進口或者暫時出口的貨物,應當在六個月內復運出境或者復運進境;在特殊情況下,經海關同意,可以延期。
經海關批準暫時進口或者暫時出口的貨物,在貨物收發貨人向海關繳納相當於稅款的保證金或者提供擔保後,準予暫時免納關稅。
過境、通運、轉運貨物:
過境、轉運和通運貨物,運輸工具負責人應當向進境地海關如實申報,並應當在規定期限內運輸出境。
加工貿易保稅貨物:
企業從事加工貿易,應當持有關批準文件和加工貿易合同向海關備案,加工貿易制成品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復出口。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或者制成品因故轉為內銷的,海關憑準予內銷的批準文件,對保稅的進口料件依法征稅;屬於國家對進口有限制性規定的,還應當向海關提交進口許可證件。
進出境貨物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
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與進出境貨物有關的知識產權實施保護。
(三)中國海關通關作業流程
1、企業申報:進出口企業可以采用委托報關單位制發電子數據報關單或自行制發的方式,以EDI方式或者通過中國電子口岸平臺,向海關辦理進出境貨物的申報。
2、海關審單:海關收到電子數據後,首先由計算機對數據進行檢查,其完整性、邏輯性符合報關單填制規範要求的,轉入審單中心人工審核,如不符合,則退回申報人要求重新填報。審核主要是申報的正確性、真實性的審核,主要集中於歸類、價格、原產地、貿易性質及進出口管理條件,並計算相應稅費;審核中如發現存在不符合要求時,海關可以要求申報人重新申報或者作出補充說明。
3、現場交單:經人工審單合格通過後,海關發出電子通知,申報人持打印出的紙質報關單到口岸現場辦理交驗報關單、海關要求的隨附單證以及進出口的許可證件,並交納關稅、進出口環節增值稅或其它費用,方式可以采用銀行交付、網上支付等。如海關確定查驗的,申報人應按海關要求搬移、開拆貨物,查驗結束後,雙方***同在查驗記錄上簽字,如海關認為必要,也可徑行查驗。
4、海關放行,提取貨物:海關收到稅、費交納完畢的證明後,簽發貨物放行單交給申報人,申報人可以到碼頭或倉庫提取貨物,安排運輸。
5、轉關運輸:如申報人希望在內地或者企業所在地的海關就近辦理海關手續,可以在申報時提出轉關申報(填制轉關運輸申報單),經海關審核同意,辦理轉關運輸的手續,口岸海關將有關運輸、貨物等數據通過計算機網絡傳至主管地海關,待貨物運至指運地後再辦理審單、交單、征稅等手續。
二、中國海關業務制度的改革
(壹)中國海關的工作基本方針
進入21世紀以來,科技進步更加日新月異,全球範圍的產業結構調整加速,企業生產、經營和運銷方式發生劇烈變化,貿易便利化呼聲益強烈。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我國在更大範圍和更深程度上參與經濟全球化,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入壹個新的階段。在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壹體化加速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和國際投資者進入中國。憑借快速進步的加工技術、無限供給的勞動力、相對低廉的生產成本、日益成熟的投資貿易環境和巨大的市場潛力,中國正在逐步成為世界的加工中心。在這壹過程中,我國海關將面臨多方面的影響和挑戰,要求海關必須改革海關業務制度,在有效監管的前提下全面提高通關速度,推進貿易便利化,中國海關在新的起點上全面推進了業務制度的改革、管理方法的創新,加快轉變職能和工作方式,提高效率,依法行政,努力學會按國際通行規則做好管理和服務工作,全面提高海關執法能力和通關效率。面對這樣的新形勢、新要求,海關總署提出了“依法行政,為國把關,服務經濟,促進發展”的海關工作新方針。
“依法行政”是海關工作的基本準則。其本質是職權法定、程序法定,壹切行政行為必須在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範圍內進行,實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不斷提高海關管理的公開、透明和法制化水平,以更好地維護國家全局利益和企業合法權益。
“為國把關”和“服務經濟”是國家對海關的兩個基本要求。海關必須高質量地完成黨和國家交給的稅收、打私等各項任務,維護公平有序的進出口環境,保護國家經濟安全。同時,海關工作必須按照“守法便利”的原則,以企業誠信守法的程度換取海關的通關便利程度,切實提高通關效率,努力降低貿易成本,為促進我國對外經濟貿易的健康發展提供優質高效服務。有效完成“把關”與“服務”,實現嚴密監管和高效運作的有機結合,是做好當前海關工作的關鍵。
“促進發展”是海關工作的根本目的,“發展是硬道理",海關工作必須加快海關改革和建設步伐,以促進我國生產力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為根本利益,推動海關事業向前發展。
中國海關的基本工作方針,是海關工作的指導原則,也是深化通關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二)中國海關通關制度的改革
1、、實施通關作業改革,不斷提高通關效率
改革開放25年來,我國經濟和對外貿易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GDP年均增長9.4%,外貿進出口年均增長16%。面對經濟和對外貿易的持續高速增長,中國海關面臨的通關壓力越來越大。從上世紀未開始,許多國家海關都在積極致力於加快海關現代化發展步伐,改革和完善海關管理制度,簡化海關手續,進壹步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的發展。中國海關亦於1998年確立了建立現代海關制度的跨世紀發展戰略,並自1998年4月起開始著手對通關管理模式進行改進和優化,實現有效監管與高效運作的有機統壹,以促進對外貿易的快速健康發展。自2000年起,全面實施通關作業改革,重新設計通關作業流程,改革通關作業方式,調整總署、直屬海關和隸屬海關三級事權和職能分工,努力實現通關管理的信息化、集約化和專業化。在實施通關作業改革的同時,積極開展口岸海關與內陸海關的跨關區快速通關,確保進出口物流在關區間快速流動。為提高口岸整體通關效能,中國海關積極協調口岸各相關部門,實施“大通關”制度改革,發揮協同效應。通過近5年的改革,通關效率得到極大提高。2003年,全國海關***受理報關單2900萬份,2004年全國海關受理的報關單數超過3300萬份,通關速度進壹步提高。每份報關單的平均通關時間從5年前的按天計算,縮短到今天近90%的報關單可以在當日結關放行,其中相當部分只需要十幾分鐘甚至幾分鐘即可結關放行。通關作業改革極大地便利了國際物流的大規模跨國境流動,促進了貿易便利化。
2、按照風險管理原則,對進出口企業和貨物實施分類管理
學習和借鑒外國海關風險管理經驗,我國海關於1998年研究提出了守法管理的目標和方法。1999年4月,海關總署與相關部委聯合制訂了《中華人民***和國海關對企業實施分類管理辦法》,通過對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和遵守海關法律法規情況的評估,核定企業的守法程度,設置A、B、C、D四個管理類別。對不同管理類別企業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在分類管理的基礎上,重點實行了 “紅、黑名單”制度,對誠信守法的企業給予通關便利,對誠信不好的企業實施重點治理,對嚴重走私違法企業予以嚴厲打擊。同時,為支持大型高新技術企業的外貿出口,2001年海關總署與相關部門***同制訂了壹系列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對大型高新企業給予提前報關、聯網報關、快速轉關、上門驗放、加急通關、擔保驗放以及加工貿易聯網監管等便捷通關措施。為企業進出口開辟了“綠色通道”,推動高新技術企業提高產業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
3、以快速通關為目標的轉關運輸監管模式改革
自2000年初開始,根據形勢發展要求,中國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轉關運輸監管模式研究並進行了以快速通關為基本目的改革,改革思路和具體措施主要是:壹是實施轉關運輸的壹次申報、壹次查驗、壹次放行的模式,簡化手續;二是實行提前報關,減少貨物和運輸工具在口岸停留時間,提高通關效率;二是利用科技手段,實行電子數據核銷,強化海關監管。改革後,在收到運輸工具載貨清單的情況下,企業可提前在所在地海關報關,海關收到提前報關數據並經審核後,辦理查驗、納稅、放行等及其後續手續,報關單數據自動轉換為轉關信息、以電子數據聯網傳輸方式發至進出境地海關,進出境地海關即可按照所在地海關要求辦理進出口貨物轉關手續。這壹改革大大縮短了貨物在進境口岸停留時間和辦理手續的過程,通關速度有較大提高,同時也為企業避免了壹定要到進境地辦理通關的麻煩,方便了企業。
4、加快建立“中國電子口岸”
為進壹步提高國家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執法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嚴厲打擊走私、騙匯、騙取出口退稅等違法犯罪活動,促進對外貿易健康發展,在國務院的直接領導下,自1999年起,海關總署會同公安部、人民銀行、工商局、鐵道部、民航總局、外經貿部、稅務總局、外匯局、出入境檢驗局、交通部、信息產業部開始聯合建設“中國電子口岸”。“中國電子口岸”實質上是“電子政府”的雛形。該系統充分利用計算機和網絡技術,建立公用信息化平臺,將跨部門、跨行業的進出口業務信息流、資金流、貨物流電子底帳數據集中存放到壹個公***的數據中心,政府管理部門可進行跨部門、跨行業的聯網數據核查,辦理手續,實施管理,企業可在網上辦理各種進出口業務,由此將大大增加口岸執法的有效性和通關的整體效率。
目前,口岸電子執法系統已初步實現了與海關總署、外匯總局、國稅總局、質檢總局、工商總局、商務部、公安部、鐵道部、貿促會、香港工貿署、澳門經濟局以及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民生銀行等多家商業銀行的聯網互通和信息***享;入網企業達18萬家,制發IC卡超過50萬張。
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已在41省市成立了數據分中心,在北京建立了主運行系統和同城備份系統。在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部分地級市建立二級節點82個,計劃2005年底擴展到全國所有360個地級市。
按照吳儀副總理關於大通關制度改革“政府牽頭協調、統壹信息平臺、手續前推後移、加快實貨驗放”的總體要求,遵循“統壹身份認證、統壹數據交換標準、統壹品牌”的原則,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重慶、寧波和山東等7個省、市政府已同我署就合作建設地方電子口岸簽署備忘錄。
電子口岸已開發運行聯網項目及正在開發項目***51個,其中行政執法項目25個(已推廣實施19個),輔助項目8個,正在開發項目18個。每日處理電子單證數量達50萬筆,中國電子口岸門戶網站每日點擊率超過430萬次。取得了明顯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例壹:鐵路口岸信息平臺建設。該項目可以實現海關、鐵路、質檢及進出口企業、貨運代理企業、報關企業的計算機聯網和信息資源***享,方便企業進出,提高貿易效率,降低貿易成本,同時嚴密了進出口管理。該系統於2003年8月試運行,已累計傳送海關電子艙單70余萬份。據鐵道部反映,信息平臺在北方四大口岸站(滿洲裏、阿拉山口、二連、綏芬河)試運行以來,實現了艙單與海關監管指令的24小時不間斷傳輸,電子換裝清單縮短車輛停時1小時以上,壓縮寬軌車輛停時0.63天。按四個口岸站寬軌車保有量1500輛計算,每輛車壹天車輛使用費11.5瑞郎計費(1瑞郎=6.6元人民幣),每天可節約國外車輛使用費7.17萬元,累計每年可節約2617萬余元,為我國鐵路的跨躍式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例二:進口增值稅聯網核查系統。該項目實現海關與國稅進口增值稅專用稅票的數據***享與聯網核查,堵住了不法分子利用假稅票進行抵扣的漏洞。系統於今年8月上線運行,4個月累計向國稅總局傳送專用稅票電子底賬188萬票。不僅嚴密了雙方對專用稅票的管理,而且有效地防範了不法份子大肆偽造專用繳款書辦理虛假抵扣的不法行為。據我署統計,今年前8個月各地海關協助全國稅務機關***甄別偽造的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4972份,涉及抵扣金額7.89億元。自8月雙方實現數據聯網交換後,上述不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9至10月份各地海關甄別的偽造專用繳款書下降到796票,11月份以後尚未發現偽造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例三:出口退稅聯網核查系統。該項目主要為企業用戶辦理出口退稅業務提供方便、快捷的手段,幫助國稅局審查企業退稅申報的合法性,防止不法企業騙退稅。該項目於2003年在全國推廣,我署每日向國稅總局傳輸報關單電子數據4萬余份。據國稅總局反映,該系統運行以來,出口企業辦理退(免)稅申報較以前縮短25天,進度明顯加快,提高了退(免)稅申報的質量,今年1-11月,各級稅務機關辦理歷年欠退稅2001億元,辦理2004年新發生退稅1881億元,基本可以實現國務院提出的“新帳不欠,老帳要還”工作目標;同時,通過數據交換,協助國家稅務總局核查有疑點出口報關單數據12萬條,為及時解決歷年欠退稅問題創造了條件,得到了廣大出口企業和基層稅務機關的好評。
例四:進出口外匯核銷單聯網核查系統
5、試行無紙通關
無紙通關是利用中國電子口岸及現代海關業務信息化管理系統功能,改變以往進、出口企業遞交書面單證報關的做法,實現海關與企業及相關單位聯網,企業網上申報,海關對電子數據進行無紙審核、驗放處理。與傳統紙面單證的作業模式相比,無紙通關具有以下特點:壹是簡化通關環節,資信好的企業報關單電子數據經審結後,直接驗放報關貨物。二是通關全程電子化,海關在通關過程中不再收取、審核紙質單證,而是通過與企業聯網實現數據審核、信息驗放,事後集中補交書面單證。通過海關監管工作前置或後移,最大限度壓縮通關時間。
無紙通關並不是中國海關的發明,它是壹種依賴於高科技信息網絡系統和各通關環節高效運作的先進通關方式,為國際貿易界和各國海關所推崇,壹些經濟發達國家已經普遍推行。中國海關從1994年就已經開始在部分海關、部分企業試行了EDI無紙報關方式。200l年8月,又在南京、杭州、上海、廣州4個海關試行聯網報關,都取得了積極的效果。但是,僅僅是報關的無紙化,不足以解決整個通關作業流程中提高效率的問題。
原來的EDI報關,主要解決的是技術問題,從由紙變成無紙,使報關電子化。而無紙通關,是把通關作業流程各個環節能夠無紙化的全部無紙化,而且把可以前推、後移或者外置的海關手續,統統提前或推後到通關過程之前或之後。這就大大壓縮了貨物在口岸的通關時間,提高了貿易效率,使企業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效益。
無紙通關改革的推進,為企業帶來便利,同時也對企業提出了更高要求。所有進行無紙通關的企業,都承諾要遵守國家和海關的有關法律規定。企業壹旦在應用中出了問題,對壹般性的差錯,如管理混亂,信譽不好,不符合海關的要求,海關會取消給予的待遇。嚴重的差錯,屬於走私行為的,按走私查處;屬於違規行為的,按違規處理。
6、不斷改革加工貿易監管模式,實施聯網監管,改革保稅區管理、出口加工區管理
在國際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國內外投資者紛紛在中國設廠開展加工貿易,並在經營上實施全球營銷、零庫存等經營管理模式,因此對進出口通關的要求越來越高。為適應這種要求,中國海關對加工貿易采取了壹系列促進貿易便利化措施:
壹是實施加工貿易聯網監管。聯網監管是海關通過計算機網絡從實行全過程計算機管理的加工貿易企業提取監管所必需的財務、物流、生產經營等數據,與海關計算機管理系統相連接,從而實現對加工貿易貨物有效監管的壹種方法。海關利用計算機手段對企業加工貿易生產物流數據進行核查,並根據情況下廠實際核查保稅貨物,企業通過計算機網絡向海關辦理備案、變更、核銷、貨物通關等手續。實踐證明,“電子底賬”+“聯網核查”的新型加工貿易監管方式加強了海關監管,簡化了手續,極大地提高了企業的競爭能力,有力地促進了外貿出口,增強了外國投資者在華的投資信心。
二是建立保稅區監管模式。中國海關充分借鑒國際上的先進經驗,在沿海港口和陸路口岸等地區,設立了15個保稅區,在區內實行特殊的稅收政策、進出口政策、管理政策和加工貿易政策。保稅區具有倉儲、貿易、加工和展示四大功能。目前,保稅區業務量增長迅速,發展勢頭良好。2003年全國保稅區進出口總值達到511億美元,同比增長68.1%,占全國進出口總值的6%;截至2003年底,全國保稅區累計批準企業3.1萬余家,其中外商投資企業1.5萬余家,累計合同利用外資292億美元,實際利用外資175億美元。2003年,全國保稅區完成國內生產總值739億元,同比增長35.5%,有力地帶動了區域經濟的發展。
三是建立出口加工區監管模式。在加工貿易高速發展,比重不斷提高的情況下,中國海關改革傳統加工貿易監管方式,探索建立出口加工區監管新模式。從2000年4月到現在,國務院已批準設立了39個出口加工區。通過在區內實施特殊的稅收和管理等政策,引導新增加的加工貿易企業及區外現有加工貿易企業進入出口加工區,為出口型加工企業提供更寬松的經營環境,帶動國產原材料、零配件的出口。2003年,我國出口加工區進出口總值180億美元,同比增長2.8倍。
四是適應現代物流運行的需要,改革保稅物流監管制度。現代物流產業的高速發展,對中國海關管理提出了新的課題和挑戰。我們借鑒其他國家的先進經驗,積極推動保稅物流監管改革。海關對保稅物流的管理劃分為三個層次:第壹層次是保稅倉庫、出口監管倉庫,第二層次是保稅物流中心,第三層次是實行區港聯動的保稅物流園區。區港聯動是國家為了促進保稅區健康發展,推動現代物流業的壹項重要舉措。保稅物流園區則是為啟動區港聯動項目,在毗鄰保稅區的港區劃出專門供發展倉儲物流產業的區域,開展國際中轉、國際配送、國際采購和國際轉口貿易業務。通過這壹連接保稅區和港區的海關特定監管區域,在繼續發揮保稅區現有政策優勢的基礎上,充分利用臨近港口貨物集散便利的交通優勢,簡化海關手續,加快物流速度,降低商務成本,提高監管效能,吸引倉儲物流企業投資,促進保稅區向倉儲物流專業化方向發展,帶動港航產業、倉儲產業和物流產業的聯動發展。2003年12月,國務院正式批準設立上海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開展保稅區與港區聯動試點工作。2004年8月,寧波、大連等7個港口與附近的保稅區開展區港聯動試點。新的保稅物流監管制度基本形成。
三、中國海關業務改革的發展
海關統計顯示,2004年中國對外貿易進出口總值歷史性地突破了萬億美元大關,標誌著中國對外貿易實現了新的跨越,進入到“後”萬億美元時代,邁上了壹個新的臺階。對外貿易作為中國對外經濟交往的大舞臺,今年主要呈現6大特點,歸納起來可簡述為壹、三、十、百、千、萬。 “壹”:第壹大貿易夥伴易位。今年5月,歐盟從15國擴大為25國。東擴後的歐盟壹舉取代日本成為中國最大的貿易夥伴。 “三”:全年中國外貿在全球排名將進入第3名,中國的對外貿易是伴隨著改革開放的進程快速發展的。改革初期,1980年中國進出口貿易規模僅位居世界第32位,占世界進出口總額的份額不到1%,是名副其實的貿易小國。此後,中國外貿進出口規模連年增長,且發展速度逐年加快。聯合國貿易與發展大會發布《2004年貿易與發展報告》稱:中國在全球經濟增長進程中發揮著核心作用,甚至可以說,2003年和2004年初期,中國是全球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十”:進口商品價格漲幅超過10%。近10年來,國際市場商品價格有漲有跌,但綜合價格上漲幅度在今年達到頂點,其根源在於世界經濟快速增長,石油價格節節攀升。中國進口價格亦大幅上漲,前3季度進口商品價格上漲幅度超過10%,為近10年來最高。進口價格和進口數量的***同作用促使中國外貿進口總值大幅增加。去年前3季度中國外貿進口總額增長38.2%,就是由進口商品價格上漲10.4%,進口量增長25.2%***同作用引起的。“百”:從百億美元逆差扭轉為百億美元順差。今年以來,中央及時決斷,進行宏觀調控。其在對外貿易領域的影響明顯體現在進口增速放緩,貿易平衡逆轉。自1994年以來,中國對外貿易壹直保持順差,但今年前2月,進口增長達到42%,貿易逆差達79.7億美元,3月、4月份月度進口增速壹直保持在40%以上,到4月份貿易逆差超過100億美元。是時國家加大宏觀調控力度,嚴控貸款和投資規模,5月份進口增速放緩,出口速度加快,到9月份進口增速進壹步降至22.1%,10月份進口增速略回升至29.3%,但總體貿易平衡從逆差轉為順差,前10月實現貿易順差109.7億美元,全年貿易順差將超過去年。 “千”:9月單月進出口總值跨越千億美元大關,1988年12月中國月度對外貿易額首次突破100億美元,此後,單月進出口值壹直在百億美元的量級徘徊,2002年4月突破500億美元,2003年增速再提,700億至900億的跨越分別在4月、9月、12月完成。2004年9月單月進出口值歷史性地突破1000億美元,達到1066億美元,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