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法治和德治的相互促進需要強化(道德)對法治的支撐作用。
壹、解析
道德是法律的基礎,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在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過程中,必須強化道德對法治的支撐作用,大力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為依法治國創造良好人文環境。
使社會主義法治成為良法善治,引導全體人民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使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在全社會蔚然成風。
二、意義
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是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思想文化根基。黨的二十大報告深刻指出,“法治社會是構築法治國家的基礎。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引導全體人民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法治社會的總體工程:
壹、主要原則
堅持黨的集中統壹領導;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尊重和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壹;堅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結合;堅持社會治理***建***治***享。
二、總體目標
到2025年,“八五”普法規劃實施完成,法治觀念深入人心,社會領域制度規範更加健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融入法治建設和社會治理成效顯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
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顯著提高,形成符合國情、體現時代特征、人民群眾滿意的法治社會建設生動局面,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三、維護憲法權威
深入宣傳憲法,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憲法意識,推動形成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社會氛圍。切實加強對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的憲法教育,組織推動國家工作人員原原本本學習憲法文本。
全面落實憲法宣誓制度,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照法律規定進行憲法宣誓。持續開展全國學生“學憲法講憲法”活動。推動“12·4”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集中宣傳活動制度化,實現憲法宣傳教育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