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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缺點!!!

化學反應速率教學中的誤區化學反應速率理論是中學化學中最重要的理論之壹,用來定量地研究化學反應進行的快慢。在實際教學和應用中,由於理解的偏差,會出現壹些錯誤,如: [題目]:當反應 2SO2+O2 2SO3達平衡時,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 SO2的消耗速率是O2生成速率的2倍 …… 答案中認為該說法是正確的,顯然這是壹種誤解。因為SO2的消耗速率是正反應速率,O2 的生成速率是逆反應速率,而化學平衡狀態的標誌是正逆反應速率相等,這種說法正好與之相悖。錯誤出在什麽地方呢?就出在對於壹個特定的化學反應,用不同的物質表示其化學反應速率的理解上,錯誤地認為速率比等於化學計量數之比。事實上,對於壹個特定的化學反應在指定的條件下進行,無論以什麽物質表示其化學反應速率,盡管速率數值各不相同,但它們所表示的速率在意義上應該是相同的,因為就是這壹個反應,速率就這麽快。用不同的物質表示其化學反應速率,正如物理學中采用不同的參考物去描述壹個物體的運動狀態,參考物不同,速率數值不同,但運動的快慢是相同的,就象坐地等於日行八萬裏壹樣。因此,壹個反應在壹定條件下進行時,用不同的物質表示速率,就等於采用不同的“參考物”,無論以哪壹種物質表示其反應速率,反應的速率是相同的,由於反應式中物質前的化學計量數不同,用不同的物質表示的速率其數值大小又是不同的,化學計量數在反應中存在比例關系,這些數值符合該比例關系。推及可逆反應,同樣適用。所以,對於仍用舊教材進行教學時,對化學反應速率這樣處理是不是更好:定義:單位時間內反應物或者生成物濃度的變化表達式: 單位:濃度單位除以時間單位,mol·L-1s-1,或mol·L-1min-1 數值:對於指定條件下進行的壹個特定反應,用不同的物質表示的化學反應速率其快慢是相同的,但其數值之比等於化學計量數之比。快慢比較:不能直接用不同物質表示的數值大小去比。應在統壹單位後,化成同壹物質表示的數值進行比較,故對於上壹個題目,正確的說法就是:SO2的消耗速率和O2生成速率的相等,但數值是2倍時,處於化學平衡狀態。當然,這樣處理,對於物理概念不很清楚的學生來說,理解起來是十分困難的,而且特別容易造成概念的混亂——化學反應速率到底是相等還是不相等?對於使用新教材進行教學,就不必這樣麻煩了,新教材中,對這壹部分的處理有很大的變化,把反應速率改為物質的轉化速率,具體如下:定義:指定物質的濃度變化除以時間及化學計量數表達式: (γ為反應式中該物質的化學計量數)顯然,式中用化學計量數相除,就將表示速率的物質的化學計量數統統化成“1”,即把表示速率時的不同“參考物”化成同壹“參考物”,消除了速率大小意義與數值大小不同的矛盾。這樣 ,無論用何種物質進行速率計算,相同的速率就有相同的數值,這樣既省去了理解上的麻煩,又可以直接比較大小。新教材中的處理方法正是為了糾正上述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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