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三種寫法壹是阿拉伯數字,用得最多的是算式、年份和表示長度和重量等,寫作12345678910。二是中文小寫數字,寫作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第三種是中文繁體的寫法,對應壹到十寫作壹貳三肆伍陸柒捌玖拾。
阿拉伯數字的特點
阿拉伯數字,是現今國際通用數字,最初由古印度人發明,後由阿拉伯人傳向歐洲,之後再經歐洲人將其現代化。
正因阿拉伯人的傳播,成為該種數字最終被國際通用的關鍵節點,所以人們稱其為“阿拉伯數字”。
阿拉伯數字由0,1,2,3,4,5,6,7,8,9***10個計數符號組成,采取位值法,高位在左,低位在右,從左往右書寫。
借助壹些簡單的數學符號(小數點、負號、百分號等),這個系統可以明確的表示所有的有理數,為了表示極大或極小的數字,人們在阿拉伯數字的基礎上創造了科學記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