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文學四要素和文學活動
(壹)文學四要素
古今中外,對人類的文學活動都進行過分析。在現代,最具影響的是波蘭現象學派美學家,英加登提出作為作品存在的層次論。他在《文學的藝術作品》壹書中認為作品的構成可以分為四個層面: 語音層,意義單元層,再現的客體層和圖式化的外觀層。
英加登的作品層次說有及合理性,但由於僅限於作品,沒有包括整個文學活動的各個方面,所以又有局限性。我們認為,真正意義上的文學是人類的壹種精神活動,單有作品不能夠成文學的完整活動,文學到完整活動必須考慮到作家,生活,作品,讀者及其這幾個方面的聯系。從這個角度看,美國學者艾布拉姆斯廣為流傳的“文學四要素”理論就比較值得我們重視。
艾布拉姆斯認為文學活動,應包括作品,作家,世界和讀者四個要素。
不難理解,壹切文學作品都有源泉,這就是生活,及世界。
生活要經過作家的藝術加工改造,這樣才能創造出具有有意義的文本,這就是作品。
如果,把作品束之高閣,不跟讀者見面,也還不能構成完整的文學活動,所以讀者也是文學活動中重要的壹環。
文學活動是以作品為中心所展開的活動,這就是艾布拉姆斯的關於文學四要素的見解。
(二)文學活動
過去我們經常把單個的文本本市文學作品,要是把放在書架上的小說,及散文集,詩歌集,劇本集看成事文學。實際上,這種看法是有問題的。這些嚴格的說只能稱作為文本是死的東西,還沒有變成活的審美對象還不是作品。只有經過讀者的閱讀,理解和接受後,我們才在讀者的腦中化為栩栩如生的具有試意的藝術形象,才能成為審美對象,這才變為作品。
作品是經過讀者閱讀體驗,想象的對象。作品是與讀者的參與創造分不開的。由此可見,文學按其本來形態說是人類的壹種多環節的精神活動。作家面對客觀的社會生活,有自己的見聞所感,甚至經歷了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有了刻骨銘心的體驗,心中才會有許多感受要抒發,這是壹個曲折復雜的體驗過程,有了體驗之後,作家才會拿起筆,對生活藝術進行加工改造,進入文學創作的狀態。文學創作本身又是壹個曲折復雜的過程,作家經過這個曲折復雜的過程,終於寫出本文來了。本文是壹種無聲的文字序列,可能是壹個蘊含情感,意義和詩意的存在,但僅是壹種可能而已,只有經過讀者的閱讀,並且讀進去了,在頭腦中幻化出各種人,事,景,物的形象,並有了自己的理解。本文中蘊含的情感,意義和詩意才在讀者的接受中得到實現,在接受的過程也是曲折復雜的過程,世界—作家—文本—讀者的四個要素之間包含了體驗,創作,接受三個過程,這才構成完整的文學活動。
二,歷史上六種主要的文學觀念
(壹)再現說
是文學四要素中,強調世界與作品的對應關系,認為作品是對世界的模仿或再現。
(二)表現說
是文學四要素中,強調作品與作家的關系,因為作品是作家情感的自然流露。
表現說的傾向,1,是文學本質上是詩人,作家的內心世界的變化,是情感湧動時的創造,是主觀感受,體驗的產物。(文學創作的起因不是詩人,作家模仿人類活動及其特征所獲得的愉快,也不是為了打動欣賞者並使其獲得教育的終極原因。真正的動因是詩人,作家內心的情感,願望,尋求表現的沖動。)
2,表現說也主張以外部現實作為對象,但並不存在對象本身,而是存在於審視對象時的作家,詩人的心境和心理狀態。(當詩人描寫壹頭獅子時,描繪獅子本身是虛的,描寫觀看者的興奮狀態,是實。所以在表現說的主張看來是情感給予動作和情節重要性,而不是動作和情結給予情感重要性。)
3,詩人可以描寫平凡的事物,但要讓平凡的事物以不平凡的色彩呈現出來。(充分調動想象力,充分發揮。)
(三)實用說
是指文學四要素中強調作品被讀鞋所利用的關系,認為文學是壹種工具和手段。典型的是中國的古代的“教化”說,“文以載道”說,說和西方的“寓教於樂”說。
(四)獨立說
是與實用說相對裏的觀念,這種觀念包括文學自律,藝術無功力,純形式,純審美,為藝術而藝術。大體而言,獨立說是指主要強調文學是無關現實功利的獨立的藝術形式的創造。
(五)客觀說
把文本擡到高於壹切,重於氣的地步,認為文本從作家的筆下誕生之後就獲得了完全客觀的性質
(六) 體驗說
在文學作品四要素中強調讀者對作品的意向性體驗這種關系,強調讀者閱讀作品時的感受和再創造。
三,文學的界說
文學的定義?
文學作為壹種人類的文化樣式,它是具有社會審美意識形態,性質的,凝聚著個體體驗的語言藝術。
文學定義包含的命題
1,文學是壹種文化形態。
2,文學是壹種審美意識形態。
3,文學是作家個體體驗的凝聚。
4,文學是作者與讀者溝通情感的壹種獨特渠道。
5,文學是壹種語言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