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計價模式的工、料、機消耗量是根據"社會平均水平"綜合測定,取費標準是根據不同地區價格水平平均測算,企業自主報價的空間很小,不能結合項目具體情況、自身技術管理水平和市場價格自主報價,也不能滿足招標人對建築產品質優價廉的要求。同時,由於工程量計算由投標的各方單獨完成,計價基礎不統壹,不利於招標工作的規範性。在工程完工後,工程結算繁瑣,易引起爭議。故正確的選項是A、B、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