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務環境是壹種軟實力和競爭力
政府是法治建設、法律實施的重要主體。建設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國的關鍵,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實踐證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政府改革轉型、建設法治政府、打造法治政務環境,能夠為改革發展營造良好環境、提供堅強保障。有人認為,搞法治政府建設、打造法治政務環境,會影響行政效率、拖改革發展後腿。這種認識是不正確的。真正拖後腿、留後遺癥、影響長遠發展的,是不依法辦事。缺乏法律約束,就容易出現“拍腦袋決策,拍胸脯保證,拍屁股走人”的現象。建設法治政府、打造法治政務環境,按照法律規則和程序辦事,盡管有時看似慢壹些,但有利於形成***識、避免失誤、減少工作中的矛盾糾紛,從而有效推進改革發展。法治水平、法治政務環境是壹個國家或地區軟實力和競爭力的重要體現。新形勢下,我們要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就必須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努力打造法治政務環境。
目標導向要明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治理體系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要求治理者具有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治理國家的能力,善於運用法治處理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等各領域、各方面事務。打造法治政務環境,目標就是使行政機構依法設立、行政權力依法取得、行政程序依法確定、行政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責任依法承擔,讓壹切行政行為在法律的規範和約束下進行,保證行政權力運用符合法治精神,防止行政權力盲目擴張和濫用,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合法權益和公***利益。
法治思維要強化。新形勢下,看壹個領導幹部是否稱職,壹個重要方面就是看其有沒有法治思維、具不具備法治能力、能不能堅持依法辦事,是否做到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在法治軌道上履職盡責。領導幹部應用法治思維想問題,使法治思維成為基本思維方式,說話辦事先考慮壹下是不是合法;用法治思維作決策,使決策的權限、程序、手段合法。領導幹部只有切實把法治思維運用到工作實踐中,不斷提高依法辦事能力,才能建設法治政府、打造法治政務環境。強化法治思維,需要建立經常性的學法制度,邀請法學專家講解相關法律知識。新任領導幹部和新錄用公務員應經過法律知識考試和相關培訓。強化法治思維,需要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加強對政府工作中涉及相關法律的研究,為政府重大決策、制定規範性文件等提供法律意見。
重點任務要突出。打造法治政務環境,要突出政府立法制度建設,完善行政法規、規章制定程序,完善公眾參與政府立法機制。對不適應改革發展要求的行政法規、規章,要及時推動修改和廢止。要突出行政執法,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積極推進基層綜合執法,大幅減少市縣兩級政府執法隊伍種類,積極探索和推行跨部門綜合執法。突出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加強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專門監督和審計監督,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輿論監督。
責任分工要落實。打造法治政務環境,要完成的任務很多,需要啃的硬骨頭也很多。要明確打造法治政務環境的主攻方向,拓展打造法治政務環境的實踐平臺,豐富打造法治政務環境的抓手,集中力量、逐個破解,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工作提升,蹄疾步穩,善作善成。應把長遠目標與階段性目標、重點任務與年度工作結合起來,堅持抓具體、具體抓,細化任務分解,制定落實路線,明確進度要求,做到每壹件工作都有具體的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人,積小勝為大勝。
以政府職責體系和組織體系建設為重點
建設法治政府、打造法治政務環境,就其本質來說是在法治軌道上理順政府和市場、社會的關系,實現政府有效限權、放權和分權,真正形成權力行使有限、政府與市場和社會職能邊界清晰的政府治理體系。因此,其重點是構建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權界清晰、運轉高效的政府職責體系和組織體系,明確政府職能邊界,優化權力配置和組織架構,實現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和高效行政。
政府職責體系主要解決的是政府“做什麽事”的問題。職能科學、權責法定,是政府職責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具體而言,與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相適應的政府職責體系應包含厘清權力邊界和強化履職責任兩方面內容。
厘清權力邊界,就是劃定政府與市場、社會的權力邊界,明確政府應該管什麽、不該管什麽。從現階段行政實踐看,厘清權力邊界的主要矛盾是政府管得太多需要“放”,政府應堅定地放權於市場、放權於社會。放權於市場,關鍵是將市場機制能夠自行調節的事情還給市場,加快推進“三個大幅度減少”:壹是大幅度減少對資源的直接配置,二是大幅度減少對微觀事務的管理,三是大幅度減少對資源要素價格的幹預。放權於社會,關鍵是將社會組織能夠自己管理的還給社會,加快推進“兩個轉移”:壹是行規行約制定、行業技術標準規範擬定、行業統計分析和信息預警、行業糾紛調解等行業管理和協調事項,轉移給行業組織承擔;二是對有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水平能力的評價、認定,以及相關從業執業資格、資質等專業技術管理與服務事項,交由社會組織自己管理。
強化履職責任,就是明確政府在市場和社會管理中應該承擔的責任。政府是責任主體,權力是政府履行公***責任的壹種工具。明確了政府的履職責任,也就明確了政府權力的邊界。就地方政府而言,履職的重點是公***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具體而言,對於市場,政府的主要責任是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保障公平競爭、彌補市場失靈;對於社會,政府的主要責任是加強社會管理,扶持社會組織發展,在公***服務上保基本、補短板、兜底線,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政府組織體系主要解決的是政府“誰來做事”的問題。政府的職能是由具體的政府機構來承擔的,如果僅有職責體系的合理而沒有組織體系的優化,轉變政府職能往往就會成為壹紙空文,難以取得實質性成效。因此,需要從縱向和橫向兩個層面著手,在整體上構建與現代政府職責體系相適應的組織體系。縱向職能配置的優化,主要是突破政府層級間“職責同構”的模式,根據權責事相統壹的原則,合理劃分政府間管理權限,減少管理層級,優化政府層級間職責分工和組織架構。對於橫向職能配置的優化,主要是解決同壹層級部門間職能配置“碎片化”的矛盾,堅持以職能有機統壹為導向,深化大部門體制改革,健全部門間協調配合機制。
政府職責體系和組織體系分別從理順政府與市場、社會關系和理順政府層級間、部門間關系的角度,架起現代政府治理體系成長的主體框架,構成推進政府治理現代化的兩大基石。這也決定了加強政府職責體系和組織體系建設是打造法治政務環境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