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的舞蹈,大致可分為3類,也就是宮廷隊舞、戲曲舞蹈和民間舞蹈這3類。
明清時期宮廷舞比較有名的是《萬國來朝隊舞》、《纓鞭得勝隊舞》、《九夷進寶隊舞》、《壽星隊舞》、《贊聖喜隊舞》、《百花朝聖隊舞》、《百戲蓮花盆隊舞》、《勝鼓采蓮隊舞》等。
宮廷宴樂隊舞總名為《慶隆舞》,其中包括表現騎射《揚烈舞》和大臣對舞的《喜起舞》等。這些舞蹈的內容是有寓意的,開始時樂隊站在兩翼,歌者總***13人,奏《慶隆》樂章,表演《揚烈舞》。
明清時期戲曲舞蹈,是戲曲重要組成部分,可以分為5類:第壹類是插入性舞蹈,比如明刊本《目蓮救母》劇中的《跳和合》、《跳鐘馗》、《啞子背風》等;第二類是程式化舞蹈段子,比如“起霸”、“趟馬”、“走邊”等;第三類是舞蹈動作,比如水袖、翎子、甩發、髯口、扇子、手絹、長綢等;第四類是刀槍把子;第五類便是跟鬥。
明清時期戲曲舞蹈是在古代舞蹈基礎上,又根據劇情和人物的需要發展而形成的。它不僅具有古典舞蹈的特色,並且保存了古代舞蹈的精粹。
《踏歌》是明清時期著名的舞蹈作品,歌詞很美,歌詞原文是:
君若天上雲,儂似雲中鳥。相隨相依,映日禦風。君若湖中水,儂似水心花,相親相戀,與月弄影。
還有,《柘枝》、《劍器》、《胡騰》、《渾脫》、《解紅》、《菩薩蠻》、《霓裳》等都是唐代舞蹈的名稱,到了明清時期,它們的表演形式已經發生變化了,而且壹般是在宮廷舉行典禮時演出的。
明清宴樂所奏的樂曲主題多以安撫“四夷”,平定天下為主旨。比如《平定天下之舞》、《車書會同之舞》、《撫安四夷之舞》等。
至於明代雅樂,據史書《明史·樂誌》記載,明太祖定都金陵後,設立典樂官,讓當時著名的樂師冷謙做協律郎,制定樂舞制度,當時的雅樂仍分“文舞”和“武舞”兩大類。
舞蹈雖然力圖復古,但很多古代雅樂舞蹈早已失傳,無從仿效,只是形制上沿用舊制,制定壹些新的樂舞,然後在祭祀圜丘、社稷、太廟時應用。
明代的朱載堉是當時傑出的科學家和藝術家,他在音律、舞蹈、數學、物理等領域都有很高成就,他首先提出“舞學”壹詞,並制定了內容大綱,他引證設計了《靈星舞》。
用16個男童表演的“生產舞”並制作《靈星小舞譜》,用舞人擺字,又撰寫繪制《人舞譜》和《六代小舞譜》,意在恢復周代的“六舞”。
其中,包括《雲門》執帗而舞,《鹹池》徒手而舞,《大韶》執龠而舞,《大夏》執羽而舞,《大濩》執旄而舞,《大武》執幹而舞。
這對舞蹈影響很大,甚至後來清代祭祀樂舞也是按這種模式編制的,他的舞蹈動作姿態如“四勢為綱”“八勢為目”等,都成為封建禮教宗法制度和道德規範的載體。
到了清代,清代統治者對樂舞十分重視,祭祀、朝會、宴享無不參照明朝傳統樂制而制定新樂舞。
清代祭祀樂舞十分盛行,以祭天的《圜丘大祀樂舞》為例,每年冬至清王室都要到天壇去祭天。其中舞蹈者很多,樂舞生250人,其中包括執事樂舞生、文舞生、武舞生、執旌節樂舞生、焚香樂舞生等。
這些樂舞生所用樂器左有編鐘,右有編磬,還有建鼓、琴、瑟、簫、笛、篪等,演奏者相對而立,場面非常壯觀。
清代,在“元旦”、“萬壽”、“冬至”三大節時,壹般都會加演《慶隆舞》、《番部全奏》、《瓦爾喀部樂舞》等。其中《慶隆舞》為滿族傳統舞蹈,原名《莽式舞》,也名《瑪克忒舞》。
《慶隆舞》由《揚烈舞》和《喜起舞》兩部分組成。《揚烈舞》由32個人扮作野獸,所有人全部戴著面具。另外8個人騎竹馬,有的踩高蹺,有的帶弓箭,代表八旗。那些人只要向壹只野獸射中壹箭,其他野獸就都降服了,以此表現滿族祖先的武功。
接著演《喜起舞》,是9對雙人舞,代表18名大臣,他們身著朝服,磕頭對舞。然後13個人壹起唱歌,66個人用琵琶、三弦、琴、箏等樂器伴奏。
清代民間舞蹈活動仍很流傳,據史籍記載,清代已有明確的“秧歌”活動。當時“秧歌”活動在城市和農村都很流行,這是農作歌舞的進壹步發展,形成民間舞蹈形式。
當時秧歌活動非常熱鬧,不僅在廣場表演,也在戲館裏表演。“秧歌”進入戲館與戲曲相雜而演,有發展成為表演藝術的趨勢。此外,清代宮廷專門聘請民間的“秧歌教習”,在宮中教習“秧歌”舞。還有,在清代傳統燈節或迎神賽會時,多種民間藝術組合壹起表演,形成壹種綜合性表演隊伍,叫做“走會”。
清代“走會”與宋代民間“社火”十分相似。這壹時期代表性的民間舞蹈有《秧歌》、《高蹺》、《旱船》、《太平鼓》、《大頭和尚》等。
總之,明清舞蹈發展主流從宮廷轉入民間。明代“社火”以及清代“走會”等民間舞蹈活動形式,構成了這壹時期舞蹈發展的另壹景觀。從舞蹈角度來看,這些民間舞蹈並不具備獨立舞蹈意義,而是依附於民俗活動和風俗儀式表演的。但是,民間舞蹈活動依靠傳統習俗力量,以熱鬧非凡的場面和綜合表演的娛樂形式出現,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壹部分。
明清蓬勃興起的各地民間舞蹈,在古代舞蹈發展走近尾聲之時,不僅銜接了舞蹈歷史,而且開辟了舞蹈發展的新天地,使舞蹈發展在民間長盛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