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學在官府”與學術下到民間
西周之時,學校都是官府的。《周禮》明確規定,“古者學在官府”。那時的史官,既是官府的官吏,又是學校的老師。章學誠說:“三代盛時,天下之學,無不以吏為師,《周官》三百六十,天人之學備矣”。(《文史通義》卷三《史釋》)說的就是“學在官府”的情形。即夏商周三代,官府完全控制著學校,學必須以官吏為老師,各種各樣的學問,都要向官府有關主管的官吏學習。比如,要學習法律,《周禮?地官》記載:“受法於司徒”。即向司徒之官學習法律。但是,並非任何人都可以進學校學習,只有王公貴族的子弟才有資格。《周禮》明確規定,那時的學校只允許“國之貴遊子弟學焉”。(《周禮》卷十四《地官》)壹般人是不能掌握文化知識的。周平王東遷,天子的地位衰微,出現了“禮壞樂崩”的形勢。壹些“王官”便散入各諸侯國,有的則流落民間。(《論語》卷十八《微子》)記載了王官流落民間的壹些情況:“太師摯適齊,五飯幹適楚,三飯繚適蔡,四飯缺適秦,鼓方叔入於河,播鼗武入於漢,少師陽、擊鼓襄入於海。這裏所說的“太師“、“樂師”、“鼓師”、“少師”等都是“王官”,是專門為王室服務的。在動亂中,他們分別逃到齊、楚、蔡、秦等國;有的入居於黃河或漢水之濱,有的則處於海邊。這樣他們就把本來屬於官府的文化傳播到民間。正如孔子向郯子學官之後對旁人說:“‘天子失官,官學在四夷’,猶信。”(《左傳》卷四十八《昭公十七年》)還有另壹種使王官散入民間的途徑,如《呂氏春秋》卷二《當染》記載,魯惠公使宰讓請周平王派史角到魯國傳授“郊廟之禮,其後在於魯,墨子學焉”。這是說史角被魯惠公留在魯國,史角及其後代便定居於魯國,成為墨子的老師。史角是西周末年周王室掌管“郊廟之禮”的史官,他被留在魯國以後,經過數代相傳,“郊廟之禮”並沒失傳,但他的後代已經不是周王室的史宮了,於是“郊廟之禮”便流傳於民間。由此可見,孔子所說:“禮失而求諸野。”(《漢書》卷三十《藝文誌》)這話是有道理的。
隨著“學在官府”局面的打破,私人辦學興起了。入學條件比西周時大為改變,像孔子所辦的私學提倡“有教無類”,(《論語》卷十五《衛靈公》)即教育的對象不分貴賤等級,只要學生送給他“束修”(壹串肉幹)作為學費,就可以了。這樣便大大擴大了受教育者的範圍,因而有學問的人多子起來。這些人就是“士”。“士”的成分很復雜。他們分屬各個階級。“士”可以經人推薦而擔任官職。《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就記載,中牟的地方官壬登(原文誤為正登)在壹天之內推薦兩位學問淵博的人(即“士”)當上了中大夫,並賞賜了田宅。因此,中牟的人紛紛拋棄自己耕種的田地,出賣了房屋與園圃,“而隨文學者邑之半”。即改學文學的人竟多達中牟人數的壹半。由此可見,當時棄農為“士”的人數不少。當然“士”的來源還有多種途徑,而私人辦學的發達,則是最主要的。
(二)“養士”之風的盛行與士的活躍
“士”階層的活躍,還和當時社會的“養士”之風盛行,有密切的關系。春秋時代已經開始“養士”,而戰國時期更為盛行。各諸侯或大夫除了在政治、經濟、軍事等方面加強自己的實力外。為了逐鹿中原,統壹中國,十分需要借助“士”的力量,因此紛紛“養士”,形成了壹種社會風氣。如春秋晚期,齊國的田常,早在齊景公時就施惠於“士”。每殺壹頭牛,僅取“壹豆(四升)肉”,其余的都用來供“士”食用。每到年底,田常僅取“二制”,即兩匹(***長三丈六尺)布帛,其余的分給“士”做衣服穿。(《韓非子》卷十三《外儲說右上》)。又如戰國初期的魏文侯尊賢禮士,他周圍有壹大批知識分子。戰國中期,齊威王、宣王之時,在都城臨淄西門外設稷下學宮。招徠天下文人學士,在那裏講學和著書立說,議論朝政。後來的大貴族“四公子”,即齊國的孟嘗君、魏國的信陵君、趙國的平原君、楚國的春申君,他們“養士”多達幾千人。還有戰國後期秦國的呂不韋,有“食客三幹”。(《史記》卷八十五《呂不韋列傳》)。這些食客都是有壹技之長的“士”。
春秋戰國諸侯、大夫、貴族的“養士”之風,使“士”受到重視,不僅生活有了保障,而且學術活動有了方便的條件。其中壹些出類拔萃的人物受到重用,甚至取得卿相的地位,如吳起、商鞅等。戰國時代統治者上層爭相禮賢,使得“士無常君,國無定臣”。《孔叢子·居衛》記載:“天下諸侯方俗力爭,竟招英雄,以自輔翼,此乃得士則昌,失事則亡之秋也。”這就鼓勵了“士”階層的活躍和大大促進了“士‘階層的發展。復雜的階級關系與“士”階層的活躍。這就是春秋戰國諸子百家形成的社會與階級基礎。
(三)寬容的學術環境
此外,春秋戰國時期“百家爭鳴”形成,與各諸侯國寬容的學術政策有密切的關系。特別是戰國時期,各諸侯國對“士”往往都采取寬容的政策:允許學術自由。這就為“士”著書立說、發表個人的意見,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從而大大促進了戰國時期的思想解放。無論在戰國早期魏國的“西河之學”,或是戰國中期齊國的稷下學宮。還是戰國晚期呂不韋以三幹門客編撰《呂氏春秋》,所實行的學術政策都是寬容的。各國對“士”都給以十分優厚的待遇,而其中以齊國威王、宣王時期的稷下學宮尤為突出。田齊政權雖然倡導黃老之學,但對各家各派的學者並不排擠打擊,而是兼容並包,都受到禮遇。學者們可以自由講學、著書立說和隨意議論政事。比如儒家大師孟子與齊威王、宣王的政見是不同的,但在稷下學宮都受到重視,爵祿都是相當高的。齊宣王多次向孟子問政,甚至象齊伐燕這樣的重大決策,也向孟子征求意見。後來終於因為彼此政見不合,孟子離開齊國。但齊宣王還盡量挽留他。“欲中國而授孟子室,養弟子以萬鐘”,(《孟子》卷四《公孫醜下》)即打算給孟子建造壹座房屋和萬鐘的俸祿。
春秋戰國各國諸侯的尊賢禮士,是因為他們要鞏固其政權,力求從多方面多角度來總結為政的得失。摸索統治經驗,因而對各家各派都“兼而禮之”。韓非曾指出,當時的諸侯,以墨家薄葬短喪為節儉,從而禮之;又以儒家厚葬久喪為孝道,從而禮之。這是“孝戾,侈儉俱在儒、墨,而上兼禮之”。當時的諸侯.以漆雕輕視爵祿為廉潔,從而禮之;又以鈃榮子(即宋鈃)“見侮不辱”為寬容,從而禮之。這是“寬廉、恕暴俱在二子,人主兼而禮之”。(《韓非子》卷十九《顯學》)《淮南子》卷十三《汜論訓》說:“百家殊業,兼務於治”。這句話正好反映了戰國諸侯對待諸子百家總的態度。因為這些學說,對於當時的統治者來說,都可以進行選擇而各取所需。
諸侯對“士”的寬容政策,允許其“合者留,不合則去”。“士”就好象自由的鳥那樣,可以“擇木而棲”,從而促進了各國的人才流動。比如商鞅在魏沒有得到重用,聽說秦孝公“下令國中求賢者”,(《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於是西入秦,求見秦孝公,終於委以重任。又比如鄒衍本是齊國人,在稷下學宮位於上大夫之列,他不滿齊閔王的暴政,而到了燕,成為燕昭王之師。在齊襄王時,鄒衍又回到稷下學宮,並在齊王建時作為齊國使者出使趙國,而從未受到非議。又如吳起壹生中曾在魯、魏、楚等國為官,每當遭到誣陷,便另投明主。如此等等,類似的例子還很多。春秋戰國這種特殊歷史環境,對諸子百家的形成和“百家爭鳴”局面的出現創建了良好的條件。
在學術自由的環境中,稷下先生使沖破舊傳統的思想束縛,敢於探求和創新的精神得到發揚,大大促進了學術的發展。因此,各家各派的著作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出來。各種觀點紛然並存,各種針鋒相對的辯論時有發生,這就形成了“百家爭鳴”的錯綜復雜、異常活躍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