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婚
凡求婚者壹般托媒說合,也有由親戚朋友介紹的。媒人取女方生辰庚貼送到男方,男方便將議婚男女雙方生辰請星家合婚,經推算後認為雙方生肖不會“相沖”,即把庚貼陳於“竈神”前。俟三天內家庭事無損,便可認為吉祥可相合否則將女方庚貼送回。
2、開聘
男女雙方合婚相宜,便可行相親,審視家庭條件。壹般為女方到男家看厝屋、家庭陳設等。謂之“看家風”。若無異議便可議聘、開聘。開聘要在12版紅帖上開列男方聘禮和女方妝奩數目。男方聘禮要列明聘金多少,布料、金銀首飾多少及茶儀糖料若幹斤等。
3、送聘定親
送聘也稱納彩。男方擇吉日把議定聘金送到女家,女方交點後回動男方兩個糖包並插上石榴花謂之受聘。舊時普寧洪陽習俗,女方受聘後除回敬男方糖包外,還要送上春草二從,謂之草頭結發;豬心壹個,謂之同心。
4、出嫁
男女擇定迎娶日期,用紅帖寫明送達女家,謂之“報日”。女方出嫁前要請老年嬸母挽面崢嶸。出嫁前夕邀同寅姐妹食厚合甜菜,***睡於下墊稻草上披草席的竈前。傳說古有繼母虐待前氏女者令其如此睡法,後前氏女出嫁竟發達興旺,故效其法,沿成此俗。
5、迎娶
完婚日,男家擡結彩花轎壹乘,異發鼓樂,親友盛服陪新郎至女家迎娶。新娘父親或族老以碗水潑於轎頂說好話:“碗水潑上轎,女兒變做夫人樣”。伴娘及同寅姐妹多人伴轎而至,阿舅(新娘之弟)“趕油”,送花頭“勞投”。客俗還要由伴嫁娘挑紅布袋在後“壓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