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之前看過的關於限制過度包裝的措施:體積限制,價格限制。其實都是些治標的方法,沒有直達根本。我們包裝意義是要保護被包裝物,展現被包裝物信息。我們限制包裝其實是節約社會資源,保護環境。那麽我的建議就是規定包裝材料的自然消解日期不得超過物品保質期的兩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