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公安機關通過不斷完善辦案機制、強化執法監督等有力舉措,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顯著提升,人民群眾滿意率不斷提高。但是,人民群眾對公安執法也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寄予了更大期望。
當前公安執法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有:(壹)執法效能尚不高;(二)執法程序還不夠規範;(三)執法手段仍顯簡單;(四)裁定執行力度不強等問題,無形中降低了法律的權威性和公安機關公信力。
壹、影響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主要因素分析:
(壹)規章制度還不完善。隨著改革開放進程不斷加快,各類新情況、新問題、新任務不斷湧現,公安執法工作面臨的社會形勢日趨復雜,壹些法律法規的滯後性更加凸顯。而且,由於不同規章制度出臺的時間不同、背景不同,壹些規定內容之間出現了不壹致甚至相互沖突的現象,致使民警在執法時無所適從。
(二)民警素質有待提高。壹些民警知識結構陳舊,對新修訂、新出臺的法律法規了解不深、掌握不及時。少數基層單位大局意識不強,過於本本主義、教條主義,在執法過程中較少考慮特定的社會背景和具體情況,影響了執法的社會效果。
(三)監督體系不夠健全。從監督過程上看,過程性監督體系還未完全形成,全程性動態執法監督平臺仍在建設之中。從監督機制上看,執法監督機制還不健全,使得某些執法環節成為“監督空白”,容易導致權力失控。從監督手段上看,依然依賴案卷查閱、嫌疑人提審等傳統手段,在線監督、遠程監控等現代科技手段的運用尚不成熟,科技強警的優勢作用有待進壹步挖掘。
(四)執法保障仍需加強。當前公安法制專業人才還比較缺乏,優秀法律人才脫穎而出的上升通道還不夠暢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養人才的用人機制還不健全。執法裝備與實戰需要相比仍然相對滯後,經費不足依然是制約公安發展的重要瓶頸。
(五)執法環境有待改善。暴力抗法時有發生,給公安民警執法心理造成沖擊,導致少數民警執法時縮手縮腳,壹定程度上影響了執法辦案質量。
二、有效推進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路徑分析:
對癥下藥是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要從完善規章制度、強化執法監督等方面入手,深入推進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堅實有力的法治保障。
(壹)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法治意識。持續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教育,培育公安民警的大局意識和民本理念,增強對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政治認同、感情認同、理論認識,使規範、文明、理性、平和執法成為廣大公安民警的壹種自覺行動和自發要求。加強公安機關法治文化建設,強化公安隊伍的法律信念和法治精神,做到黨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義在心中,讓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真正潛移默化地滲透進民警心底、融會於民警心靈、指導於民警行為,不斷增強民警自覺抵制各種誘惑的能力,有效提升民警公正嚴格規範執法的水平。
(二)加強制度建設,規範執法環節。堅持從民警日常執法最急需的方面入手,加快執法標準細化工作,嚴密執法程序,規範執法環節,增強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確保民警每個執法動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從接處警、現場取證、強制措施等每個執法環節上加以規範,切實為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提供更加堅實的制度保障。
(三)借助信息推力,加強執法監督。構建完善的執法監督體系,並以警務信息化建設為契機,盡快實現網上執法辦案、執法監控、執法問題研判和執法質量考評壹體化流程,為監督指導工作提供依據。尤其要加快推進執法信息的采集、存儲、傳遞和辦理,實現法律文書網上制作、網上傳遞、網上審批,積極推進執法監督系統建設,探索網上執法質量考評工作。健全執法考評機制,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發現的突出問題狠抓督促整改,有力推進公安執法質量的不斷提升。
(四)完善辦案機制,強化執法保障。轉變傳統執法模式,徹底擺脫“重審輕查”、“重口供輕證據”等思想影響,徹底杜絕采用刑訊逼供、精神折磨等非法方法獲取口供。強化辦案保障,加大投入,為執勤民警配備執法必需設備,全面落實訊問犯罪嫌疑人全程錄音錄像制度,堅決確保執法安全。強化執法維權,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抗法行為,堅決維護民警合法權益,遏制襲警案高發態勢,消除惡劣社會影響,切實恢復民警公正嚴格執法的信心。
(五)加強教育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及時更新民警知識結構,不斷提高隊伍執勤執法能力。積極推行領導幹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全面推行執法資格等級管理制度,大力推行主辦民警制,有效提高民警學法用法的積極性,督促民警主動開展法律學習,努力培養壹批執法辦案的行家能手。緊緊圍繞公安實戰,主動加強對法律法規適用問題的分析研究,特別是對群眾反映強烈、基層感到困難、處理較為復雜的突出違法犯罪問題,適時為基層提供業務指導,提前介入指導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