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從無錫市物價局獲悉,《無錫市經營性公墓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出臺。至此,建墓費、安葬費、護墓費、骨灰寄存費和刻字費等基本服務收費項目將有章可循。
無錫市物價局對建墓費等收費項目制定了基準標準、上下浮動幅度或最高收費標準。《辦法》規定,墓穴占地面積低於0.7平方米的單穴和低於1平方米的雙穴,其建墓費由市物價局制定基準標準。傳統型墓穴單穴4300元,雙穴5000元,並可根據區位、朝向上下浮動20%,包括基礎(花崗巖地面)、墓道、石碑、雲欄柱、石獅、綠化、墓證工本費。工藝型墓穴根據使用不同材料及環境,在傳統型基價上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150%,包含綠化、墓證工本費。超過1平方米的墓穴須經民政部門審核批準,由同級價格部門制定建墓費標準並報市物價局備案。草坪葬墓穴建墓費最高標準為單穴2500元、雙穴3000元。樹葬墓穴建墓費最高標準為單穴2000元、雙穴2500元。安葬費壹般為每穴80元,回民習俗安葬費每穴800元。護墓費按每年每平方米1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計)收取,含管理費用和綠化費用。刻字費不分大小,每字3元。配套小商品進銷差率不超過35%。骨灰寄存費根據不同類型另行核定。
《辦法》還規定,各公墓服務單位應將收費項目和標準公示,向物價部門申領《收費許可證》後才能收費。新規從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