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國家對農村的規劃:
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加強農村教育,使國民水平生活逐漸提高。
農村經濟體制更加健全,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壹體化體制機制基本建立;現代農業建設取得顯著進展,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明顯提高。
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供給得到有效保障;農民人均純收入比 2008年翻壹番,消費水平大幅提升,絕對貧困現象基本消除;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進壹步加強,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農民民主權利得到切實保障。
城鄉基本公***服務均等化明顯推進,農村文化進壹步繁榮,農民基本文化權益得到更好落實,農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機會,農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更加健全,農村社會管理體系進壹步完善;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農業生產體系基本形成,農村人居和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
未來20年,大量人口將從農村轉移出來,土地進壹步集中,農業集約化以及農民收入將會提高。加快推進城鎮化,能夠有效帶動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為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推動農業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生產創造有利條件。
可以通過拉動農產品需求、促進農民就業、建設新農村,有效拓寬農民收入渠道,徹底改變傳統的農村土地、資本、勞動力等生產要素單向流動的發展模式,帶動城市資金、技術、信息、人才等現代生產要素向農業農村領域延伸,實現城鄉要素平等交換。
擴展資料:未來國家對農村的規劃以河北省為例:
(壹)科學制定編制計劃
建立鄉村規劃編制臺賬
各地城鄉規劃部門要對當地鄉村規劃編制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對本地行政村是否需要編制村莊規劃、是否有村莊規劃、是否審批等情況,逐村進行登記,建立鄉村規劃編制臺賬。
實現鄉村規劃全覆蓋
根據當地鄉村規劃編制的實際,在縣(市)域鄉村建設規劃指導下,根據全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安排,每年完成鄉村規劃編制任務,將編制任務落實到每個村莊,盡快實現鄉村規劃全覆蓋。
(二)因地制宜編制鄉村規劃
有條件的行政村
有條件的行政村和建設活動比較多的行政村,編制內容全面的村莊規劃。
特色村莊
美麗宜居村莊、傳統村落、特色景觀旅遊村莊等特色村莊在此基礎上,依據實際需求增加相應內容。
沒有條件的鄉村
暫時沒有條件的,可以鄉、鎮域或片區為單位編制村莊規劃,依法批準後,作為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的依據。
分散型或規模較小的村莊
分散型或規模較小的村莊可以只編制農房建設管理要求,經批準後也可以作為村莊規劃。
(三)提高鄉村規劃編制質量
抓住主要問題的原則
編制鄉村規劃要堅持簡化、管用、抓住主要問題的原則,以農房建設管理要求和村莊整治項目為主,註重田園風光、自然景觀、建築風格和文化保護等風貌控制,突出地域特色,切實提高科學性和實用性。
建立抽查制度
建立專家指導、規劃成果抽查制度,縣(市、區)城鄉規劃部門要對本地當年完成的全部鄉村規劃成果組織審查、市城鄉規劃局隨機抽查當地當年所編鄉村規劃成果不低於30%,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隨機抽查各地當年所編鄉村規劃成果不低於10%。
(四)創新規劃編制方法
了解鄉村實際和農民群眾需求
各地城鄉規劃部門應指導規劃編制單位通過進村入戶調查、問卷調查等多種形式,深入了解鄉村實際和農民群眾需求。
確保村民全程參與
在鄉村規劃編制和審批等各個環節,通過簡明易懂的方式廣泛征詢意見、公示規劃成果,確保村民全程參與,尊重村委會決議和村民意見,使群眾看得見、看得懂規劃。
(五)嚴格履行審批程序
嚴格審批程序
鄉村規劃完成後,要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和權限進行報批。
嚴格按照批準的規劃組織項目建設
堅持壹張藍圖幹到底,嚴格按照批準的規劃組織項目建設,提高項目建設水平,促進農村人居環境改善。
不得擅自進行調整和變更
經批準的鄉村規劃,不得擅自進行調整和變更。確需調整和變更的,要經原批準機關同意。
(六)加強鄉村規劃管理工作
完善管理制度
進壹步完善管理制度,認真落實鄉村規劃許可證制度,做到鄉村建設規劃管理全覆蓋。
健全鄉鎮規劃建設管理機構,配齊管理人員,加強對違法建築和違法建設行為的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制止和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_中***中央 國務院印發 《鄉村振興戰略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