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農村墓地有關法律規定:壹是規定設置農村村民公益性墓地等殯葬設施必須經過批準;二是對修建墳墓的地點作出了限制性規定;三是對公墓墓穴占地面積和使用年限作出了規定;四是規定應當尊重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
法律依據:《殯葬管理條例》
第六條 尊重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願改革喪葬習俗的,他人不得幹涉。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興建殯葬設施。農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對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員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復宗族墓地。
第十壹條 嚴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積和使用年限。按照規劃允許土葬或者允許埋葬骨灰的,埋葬遺體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積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節約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