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杖鼓,又稱狼帳、狼杖、狼串。是福建民間傳統打擊樂器。福州語稱“狼帳”(long cuong),是對漢字“兩杖”的讀音。杖鼓在清代以後再中原地區銷聲匿跡,現今漢族樂器中極為少見細腰沙漏型鼓,在福建留存的狼帳鼓是中華樂器的活化石。多用於閩劇伴奏和福建民間器樂合奏“福州茶亭十番音樂”、泉州籠吹、“漳州南詞”、“臺灣十全腔”等福建民間音樂。同時也是福州語十邑地區以及延平、寧德、閩中南、臺灣等地迎神賽會、鑼鼓競鬥等民間活動中不可缺少的樂器,是真正獨具閩越特色的樂器
公元10世紀末的北宋時期,始有杖鼓之名,並用於宮廷燕樂的大曲部、鼓笛部中。北宋沈括在《夢溪筆談》中寫道:“唐之杖鼓,本謂之‘兩杖鼓’,兩頭皆用杖。今之杖鼓,壹頭以手拊之,……明帝、宋開府皆善此鼓。其曲多獨奏,如鼓笛曲是也。今時杖鼓,常時只是打拍,鮮有專門獨奏之妙。”詳細地敘述了唐宋時期杖鼓的不同演奏方法,唐代兩頭都用杖敲,便叫作“兩杖鼓”,唐玄宗李隆基和宋?都善於演奏這種樂器,曲目多為獨奏曲;宋代是壹頭用杖敲,壹頭用手拍,常用於敲擊節奏,很少有技藝高超的獨奏。到了元代,對杖鼓的記載更為詳盡,《元史·禮樂誌》中說:“杖鼓,制以木為匡,細腰,以皮冒之,上施五彩繡帶,右擊以杖,左拍以手。”明清兩代的文獻都提到了杖鼓,明代王圻《三才圖會》:“ 廣首而纖腰,兩頭擊之,聲相應和。”清《欽定大清會典圖》:“杖鼓,上下兩面冒革於鐵圈,復楦以木匡,細腰。” 福建杖鼓是現今漢族地區極為少見的杖鼓樂器,它的聲音極具福建地方特色,極大豐富了福建地方民間音樂和戲曲,使之區別於其他地方的音樂,在中國獨樹壹幟,獨具壹格。